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右翼中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尔济,初附从兄善巴旗,为闲散台吉。康熙五十一年(1712),准编所属丁户自为一旗,即本旗,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1781)诏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莫霍尔特里,接本部中右旗界;西至哈喇陀罗海,接本部右翼末旗界;南至察罕诺尔,接军台及瀚海界;北至察罕诺尔齐特呼拉,接本部右翼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始任札萨克多尔济,初附从兄善巴旗,为闲散台吉。康熙五十一年(1712),准编所属丁户自为一旗,即本旗,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1781)诏其后嗣以一等台吉品级世袭罔替。
汉代乌桓人所敬仰的圣山。据《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位于辽东西北数千里处。一说在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北。其俗:人死,称死者神灵归赤山,如汉人言死者魂神归泰山。
回族民歌。别名“少年”,又称“野曲”、“山曲儿”。起源于河州(今临夏回族自治州),流行于甘、宁、青、新疆回民地区。约产生于元代(一说为明代),是当地回族吸收西北其他各族的“花儿”艺术形式,创造的一种民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部“益北行十日”处,约居住于今黑龙江入海口附近地区;但有不同说法:一说在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左右,或说在精奇里江即前苏联结雅河东、西源之间的
?—1849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他塔喇氏。嘉庆时,任骁骑校。道光七年(1827),由佐领升协领。十三年(1833),随将军瑚松额镇压台湾张丙陈起事。十七年(1837),任密云副都统。任内请於密云隘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
?—1600满族将领,满文创制者之一。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呼纳赫(今无考)之地,隶满洲镶黄旗。被努尔哈赤封为十扎尔固齐(蒙语,意为判事官)之一,位仅次于费英东。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闰十一月,与额亦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古葬俗。槃瓠蛮俗之一。人初死,置于树上,用竹木刺而下之,谓之刺北斗。葬后,亲属聚饮而归。
?—1295元朝将领。一作昂吉。本西夏甘州(今甘肃张掖)人,姓野蒲氏。随父野蒲甘卜降蒙古。父死,袭领其父军从征诸国有功。至元六年(1269)授本军千户,佩金符,从征淮南,率河西军加固信阳(今河南信阳南
地名。又作岗巴宗。在靠近西藏和锡金边界的地方。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荣赫鹏为首的英国侵略军借口谈判抢占该地,拒不与清政府和噶厦代表谈判,并企图北进,因该地业已设防严备,受阻,无法前进。遂撤走,又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