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汗部中右翼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河南岸。东至哈喇齐老图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满达勒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界,南至鄂尔浑河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桑锦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未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善巴再从弟伊达木归附,隶善巴旗。三十五年(1696),以随军征噶尔丹于昭莫多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别为一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塔米河南岸。东至哈喇齐老图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西至满达勒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界,南至鄂尔浑河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桑锦陀罗海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未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善巴再从弟伊达木归附,隶善巴旗。三十五年(1696),以随军征噶尔丹于昭莫多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别为一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世袭罔替。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甘肃天水市西关城东北后街。元至正年间(1341—1368)所建。大殿五楹、琉璃碧瓦、丹楹刻桷,堂皇壮观。明洪武七年(1374)、隆庆五年(1571)两经重修。1919年地震,殿
见“耶律隆绪”(1320页)。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
见“完颜永济”(1151页)。
1677—1751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为西藏热振寺一世(一作六世)呼图克图。亦称脣徵阿齐图诺门罕,为出任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生于青海黄河南岸尖扎噶摩浦地方。康熙二十六年(1687),于青
即“弘吉剌”(644页)。
见“叟”(17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扎哈卫,并说清代有扎哈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715里。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一作艾温克、埃文克。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山南麓的人”或“住在大山森林中的人们。”来源于肃慎,是元代“林木中百姓”、明“野人女真”、清“索伦部”的一支;但看法不一,或说与唐及其以前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参见“哈尼族”(16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