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万户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达延汗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力不剌台吉),※外七鄂托克喀尔喀被分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明末清初,先后归属清朝。
见“炳多优”(1728页)。
又记作“铁浮屠”。亦称“铁塔兵”。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第四子完颜宗弼(兀术)专门装备训练的一支特殊的侍卫亲军。女真语谓“亲军”曰“合扎”(扢叉),故亦有称“合扎猛安”或“扢叉千户”。此军据《宋史》所记: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
明末清初女真东海三部之一。又作呼尔哈部、瑚尔哈部、库尔喀部、虎尔喀部,以沿虎尔哈河(古称忽汗河,今牡丹江)而居,故名。凡敦化、宁安、依兰等地之部落,皆属之。后自依兰北达黑龙江下游敦敦河口1500余里广
?—720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娑固,亦有误作李婆固。出自大贺氏族。为前首领※失活之弟(一作从父弟)。兄失活于开元二年(714,一说三年)领契丹部众离突厥附唐,六年(718)五月,兄亡故,辄受唐
见“高风英”(1911页)。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亦作族中轮管佐领。乾隆(1736—1795)中叶,佐领世袭制中新增的一种类型。四十三年(1778)定,无根源佐领中某家曾连续管理过5次以上者,既准其家世袭,其族之人皆可得分(份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在黑龙江城,后移治黑河镇。辖域东西1300余里,南北600余里。东至俄国阿穆尔省之伯利格沁,西界嫩江府,南连兴东道所属东勒喀伦,北接黑
见“莽式舞”(182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尔金河接本部中左翼末旗,西接本部右翼左旗,南达本部右翼左末旗,北抵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三十五年(1696),析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鲁所辖人户置,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