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康桑请留沙州书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州所种之少许庄稼,请开恩向大臣论格桑讲情,此刻勿立即逼我前往瓜州。”此书函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吐蕃社会状况及属民的社会地位,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32号卷子。系属民向主人或官府的请求信。内称属民唐康桑奉函地方官请求:“小人心知未能为父子二位做出贡献,诚请慈悲为是。我妻住沙州,唯在仲秘之际,需收割于沙州所种之少许庄稼,请开恩向大臣论格桑讲情,此刻勿立即逼我前往瓜州。”此书函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语、吐蕃社会状况及属民的社会地位,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274—333十六国时期后赵创建者。319—333年在位。字世龙,初名㔨,小字匐勒。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祖耶奕于,父周曷朱,皆为部落小帅。雄武善骑射,自幼常代父执
见“乙息记可汗”(5页)。
彝族土司。归属临安府,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个旧沿红河北岸地。本元明时纳楼千户。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今建水南官厅。十七年,以土官普沙(彝族)为副长官。其地东至墨江交趾界600里,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以下八个最高官员之一,职位在大军将之下,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又值圣宗释免奴隶,以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用金属制造的坚实铠甲。又称金甲。古已有之。王昌龄诗云:“黄沙百战穿金甲”。明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即以13副遗甲起兵。翌年,在翁科罗城一战中,项下受一镞,时所披锁子甲属此。锁子甲,也称
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道光四年(1824),张格尔叛乱,父塔思哈殉难,袭骑都尉世职,授三等侍卫,累擢直隶、天津总兵。后与弟长寿随赛尚阿赴广西镇压义军,于永安地险处阵殁。追赠提督,予骑都尉兼
即“宇文逸豆归”(901页)。
见“配夏哇”(1813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