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不害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均作“(蒙古)官家女儿”。她们不同于平民之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拥有较多的财产、牲畜和奴婢。《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上层阶级的男人嫁女儿的时候,可以接受彩礼骆驼或其他贵重品30件、马50匹、羊400只。与此相应,父亲也应以与其财产相应的嫁资作为报酬”。其女婿即称为※塔布囊。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均作“(蒙古)官家女儿”。她们不同于平民之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拥有较多的财产、牲畜和奴婢。《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上层阶级的男人嫁女儿的时候,可以接受彩礼骆驼或其他贵重品30件、马50匹、羊400只。与此相应,父亲也应以与其财产相应的嫁资作为报酬”。其女婿即称为※塔布囊。
古河流名。又称酉水。汉武陵郡内五溪之一。水导源益州巴郡临江县(今四川忠县)故武陵之充县(今湖南桑植)酉源山,东南流。东经迁陵县、酉阳、沅陵。东南经潘明垒(三国吴将潘濬征讨五溪蛮时,营军所筑)。南注沅水
渤海国早期所置州名。《续日本纪》载,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于大兴二年(739,一作三年)致日本圣武天皇书中,有“仍差若忽州都督胥要德”云云,是渤海早期已有此州之设。《新唐书·渤海传》所载62州名中无其名,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为死者举行的跳丧舞活动。不管谁家死了人,同村乃至邻近村寨的青年男女都要到死者家跳祭祀性的舞蹈,常常是连续数夜,通宵进行,直至棺木入土为止。主人得为来者准备大量的酒和夜餐,跳的日子越长
渤海国第九世王大明忠的谥号。明忠于唐贞元十三年(818,亦作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明忠”(83页)。
见“夷男”(760页)。
见“按赤带”(1622页)。
①春秋时赤狄潞氏君主潞子婴儿的夫人。晋景公姊(一说为晋成公姊)。春秋时,北狄与晋国紧邻,或互相杂居,互通婚姻,晋献公曾娶白狄狐氏女,晋文公也曾娶赤狄廧咎如氏女季隗为妻。周襄王二十五年(前627),北狄
即“段光”(1693页)。
书名。又作《纪古滇说原集》、《纪古滇说》、《记古滇说集》等。1卷。宋末元初滇人张道宗著录。书末题成书于南宋咸淳元年(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但书中亦记有咸淳元年以后之事,疑为作者成书后所补或后人所
元代驿站名。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西路驿道与中路驿道的分道处所设之站。由怀来西行,过狼居西山(今狼山)至此,即今土木堡镇,亦称统墓,因店北旧有统军墓而得名。驿路至此折向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