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173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世居察哈尔地方。姓阿拉克奇特。康熙十五年(1676),以护军随贝子傅喇塔征耿精忠部于温州。十六年,征何祜于泉州,以先登破城,得“巴图鲁”号,授护军校。二十年(168
885—926五代后唐皇帝。923—926年在位。西突厥别部沙陀人。唐末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长子。生于晋阳宫,小名亚子或亚次。晓音律,习《春秋》,通大义,善骑射。乾宁二年(895),随父讨邠州王行
藏语音译,意为“师傅”。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和寺院主持者名称。原系喇嘛教中主持授戒者的职称,后成为当权僧侣的专称和政府官职名。有寺院住持堪布(略似内地寺院方丈)如扎仓堪布;达赖、班禅、萨迦法王等人的内侍
参见“吐番等路宣尉使司都元帅府”(772页)。
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秺侯※金日磾曾孙,驸马都尉金建孙。母名南,与王莽母功显君为孪生姊妹。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嗣秺侯,食邑千户。及王莽(公元9—23年在位)败,绝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阿克萨哈勒随汗归清,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授札萨克,建旗。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
宕昌羌国王。又作弥忽、梁瑾忽、瑾忽、梁瑾慈。开国主※梁懃之孙。北魏太平真君九年(448),遣子梁弥黄奉表献方物,求内附。魏太武帝遣使封其为宕昌王,封弥黄为甘松侯。自足,世修职贡,卒,孙虎子(一作彪子)
见“库玛尔路”(1112页)。
见“费雅克”(1771页)。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对无息借贷的称谓。通常是“借一还一”,带有互助性质。后来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受到邻近傣、汉等民族的影响,债利已有一定发展,但到解放前夕,小额的无息借贷仍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