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清代方亨咸著。1卷。记述沅州以西苗族习俗。其中包括服装、贸易、婚丧、语言、祭典等。辑入《檀几丛书》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
藏族部落名。阿里克又作阿力克、阿柔。在青海省海北部祁连县大通河北,东界门源,西南接蒙古默勒郡王旗牧地,北邻甘肃民乐县。牧地包括今祁连县峨情、草达坂、野牛沟及默勒等乡。原驻牧曲什安河流域,即今海南兴海县
金末将领。契丹族。宣宗时,为节度副使。时蒙古军大举南下,中都(今北京)失陷,宣宗迁都汴京(今河南开封)。山东、河北纷起抗金,金朝危机四伏。兴定元年(1217),河南亦爆发起义,四月,南阳五朵山千余人举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唐宋以来壮、侗、苗、黎等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亦作洞、溪洞。壮语称“洛”、 “弄”或“垅”,侗语称“甘”,黎语称“贡”。原意是以河流、山岭为自然界限的峒场,有固定地域。唐宋时壮族有“黄峒”、“侬峒”、“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处为其一,秩从二品,置宣慰使5员。治河州(今甘肃临夏)
见“濮”(2580页)。
书名。清末麻兆庆纂修。6卷,约光绪十六年(1890)成书。兆庆(1835—1900),字余斋,别号巩华旧友、榆荫主人,昌平县贯市村(今属北京市)人。回族。早年在外省作军内幕僚,被保至后补训导。后归故里
史书名。元朝官修,脱脱等撰。凡116卷,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国语解》1卷。《营卫志》、《国语解》等卷为正史中最具特色者。主要记载辽朝历史及其典章制度,也简述了北辽和西辽的史
见“云都赤”(2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