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犯
见“狐偃”(1481页)。
见“狐偃”(1481页)。
?—约1644年前后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又译印藏呼图克图。明崇祯十三年(1640),奉五世达赖、四世班禅之命赴塔尔巴哈台(今新疆塔城)参加卫拉特、蒙古王公会盟,参与制定《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见“李特”(1021页)。
官名。洪武十三年(1380),明朝政府改京师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5军都督府,统领京内、外诸都司、卫所。在南京亦专设5军都督府,统领南京卫所。各府长官为左、右都督。实权归兵部。明中叶以后,在边疆
见“丹必占灿”(378页)。
参见“设”(923页)。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即“奕”(1719页)。
见“答里山卫”(2239页)。
旧时云南德宏户腊撒(户撒、腊撒的统称)地区阿昌族嫁女时索取的身价钱。解放前阿昌族青年男女有恋爱自由,但结婚不能自我作主,乃由父母包办,盛行买卖婚姻。当男方家向姑娘家求婚时,姑娘家常依据对方的经济情况尽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呕罕卫、雅哈河卫。永乐五年(1407)底,呕罕河等处女真首领至京朝献。次年正月,与秃都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倭肯河流域。该卫与明朝关系密切,是著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