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梅伦
参见“梅伦章京”(1979页)。
参见“梅伦章京”(1979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吴八月”(1073页),“乾嘉苗民起义”(1983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1638后金时期蒙古茂明安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布颜图汗多尔济子。嗣为茂明安部部长(《蒙古游牧记》称其时始号所部为茂明安)。天聪七年(1633),台吉达尔玛岱衮
元代乌思藏地方万户之一。又作塘万户、塘波且巴万户,《元史》有汤卜赤八(千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
朝鲜族民间祝寿习俗。指61岁生日,意指进入新的甲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子女要为父母举行“进甲宴”祝寿仪式,祝贺“再进甲子”,其规模稍逊于※“还甲宴”。为70岁老人祝寿,亦称“进甲”或“古稀宴”。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首领郎俊位帅众归附,清廷准其请,袭原土千户职。五十一年(1712),颁给印信、号纸,后属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
又记作“瞎里尀”、 “里尀”(“尀”,读若“颇”)。契丹语,意“请时”。契丹族对中和节(二月一日)和三伏节(六月十八日)的称谓。契丹皇族姓耶律,后族姓萧,为国内两大姓,
1631—1668明末清初藏传佛教高僧。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四世。藏族。为西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为出任西藏掌办商上事务四大呼图克图之一。出生于工布扎克吉玉买。由四世班禅洛
西羌的一支。见: “参狼羌”(15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