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年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布尔哈卫,并说清代有布尔哈渡在兴京(今辽宁省新宾县西30里老城)西120里。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和睦”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乌古孙奴申、※完颜奴申、把奴申、粘葛奴申等。
土家族传统手工织品。土家语音译,意为织锦。一种织锦花被面。流行于湘、鄂土家族地区。织物以红、蓝、白色棉线为经线,选各色棉线为纬线,采用通经断纬挑织而成。用三块连在一起,每块两端是花边,构成一幅完整图案
清末官员。满洲正黄旗人。姓颜札氏。字可庵,号幕巢馆主人。官农工商部员外郎。著有《人海见闻录》、《幕巢馆诗钞》、《曼珠沙室文集》、《曼珠沙室诗剩》、《兰雪吟》及《茫茫吟》。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①见“阿八哈”(1199页)。 ②见“阿巴海”(1201页)。
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行政机构名。设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者)及管家等职,分管寺院的土地、牲畜、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等各种财产的收支,以及外事工作,并管辖“塔娃”(下层贫民)。
又称“西域炮”。元代用以攻城的一种抛石机。至元九年(1272)回回人阿老瓦丁和亦思马因创制并由回回军士执掌和教习,故名。其法是在机梢头,安放大石,后座只用少数人操纵机关,猛压梢头,巨石随竿抛掷空中,坠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乙斯勃”。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乙习本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之地,《辽史·营卫志》:“乙习
裕固语称“杨恩开楞”。旧时裕固族婚俗。流行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明花等地区。女子长到15或17岁时,须举行戴头仪式(似成人礼)。父母事先请喇嘛根据姑娘的属相和生辰选择吉日良辰,一般在夏历腊月初八,天刚亮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