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夏群寺、夏冲寺、沙冲寺等。在青海化隆县。因该寺后山崖形如展翅之鹫鸟,故名。始建于元至正九年(1349),为青海最古老寺院之一。创建者为宗喀巴启蒙老师曲结顿珠仁钦,俗称曲结多仁波旦。为
见“高车六种”(1918页)。
?—1669清朝将领。费雅朗阿村人。隶满洲镶黄旗。章佳氏。初由护军授护军校。天聪五年(1631),从太宗征明,围大凌河,同护军鳌拜击退明援兵,擢护军参领。崇德五年(1640),随军围锦州,率护军败明杏
454—476北魏皇帝。465—471年在位。又称第豆胤、万民。鲜卑拓跋氏。文成帝※拓跋濬长子,为李贵人所生。文成帝太安二年(456),立为皇太子。和平六年(465)五月,即帝位。年幼,侍中乙浑专权,
见“伊然可汗”(810页)。
女真文字碑刻。刻石年代不详。20世纪60年代前后发现于山东蓬莱,原在城内佑德观,后移入蓬莱阁天后宫。高60厘米,宽70厘米。正面刻女真文,上下款为楷书,各1行共27字,指明诗作者与立石人;正文为行书,
碑铭。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玄烨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简述康熙帝三次率兵亲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经过及建碑原委,为研究清代前期清准关系重要史料。碑现存呼和浩特席勒图召。
见“诸抹”(1951页)。
金代盐钞和盐引的统称。贞元(1153—1156)初年,始行钞引法,设官置库以造钞、引。盐钞,合盐司簿之符。盐引,会司县批缴之数。均为取盐和销盐的凭证。无钞引而销盐为非法。各地计量各有不同。山东、沧州、
见“耶律弘古”(1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