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人命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往往牵累近房及远房。若凶手不允,会被投入山谷中摔死,或发生械斗。解放后被废除。
见“貊”(1732页)。
元朝官署名。掌成宗斡耳朵(帐殿)及怯薛歹(护卫士)人等衣粮诸事。泰定元年(1324)置,设寺卿6员掌寺事,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2员。
1880—1949近代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字文清。天津市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教,学习汉文、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光绪二十一年(1895)起,先后在天津、北京、河北等地清真寺当海里凡(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在籍僧人按太祖时例,种田纳地税、买卖纳商税,其余差役均免。至元二十六年(1289),括江南户口,规定凡50岁以下经过考试经文和受戒者,方可允许入僧
旧时西藏地方世俗道德规范。源于吐蕃时期。内容为:敬信三宝;求修正法;报父母恩;敬重有德;敬贵尊老;利济乡邻;直心小心;义深亲友;追踪上流,远虑高瞻;饮食有节,货财安分;追认旧恩,及时偿债;称斗无欺;慎
①古族名。唐宋时部分傣族先民之他称,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因其俗“以金镂片裹其齿”为饰,故名。分布于唐代南诏的永昌(今保山、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及临沧一带)、开南(今云南景东以南一带)二节度境内。明
我国纳西族曾使用过的一种图形文字。“东巴”是纳西语,指从事传统宗教活动并能诵经的经师名称。他们称此文字为“森究鲁究”,意为“木石的记号”,见木刻木,见石画石。文字起源何时,无确切记载。现存石刻《木氏历
即“驩头”(2596页)。
十六国时期前燕宗室、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辽东公慕容廆之子。历仕慕容皝、慕容儁、慕容暐三朝,屡统军征战。晋成帝咸康四年(338),任前军帅,统军破后赵石虎军于辽西,斩赵将呼延
十六国之一。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之鲜卑慕容氏所建。前燕建熙十年(369),前国君慕容皝子慕容垂因与太傅慕容评不睦,投奔前秦苻坚。次年,助秦灭燕。后乘前秦淝水之战兵败之机,于晋太元九年(384)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