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弓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品顶戴,食八品双俸。皆不分正从,属武职品级。逢采取弓胎之年,以正、委职各1人率属,分赴大水峪、墙子岭砍伐输京。督率弓匠制造皇帝、王公、官员、八旗官兵所用之弓。※京旗各佐领下例设弓匠一名,即于此职辖下学习修造弓箭技艺。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品顶戴,食八品双俸。皆不分正从,属武职品级。逢采取弓胎之年,以正、委职各1人率属,分赴大水峪、墙子岭砍伐输京。督率弓匠制造皇帝、王公、官员、八旗官兵所用之弓。※京旗各佐领下例设弓匠一名,即于此职辖下学习修造弓箭技艺。
?—551东魏、北齐官员。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兄临淮王元或无子,遂袭爵。累迁沧州刺史。为政温和,明于政理,提出“省人帅以出兵丁,立仓储以丰谷食,设赏格以擒奸盗,行典令以示朝章”
见“按赤带”(1622页)。
清代对部分赫哲族的称呼。一作额登哈喇。因其男子不剃发,又有不剃发黑斤之称,俗呼短毛子。史记其所在不尽相同,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下游中段两岸附近。清咸丰八年(1858),根据不平等的《中俄瑷珲和约》,其地割
?—1752清宗室大臣。字者。字济斋。满族。爱新觉罗氏。郑献亲王济尔哈郎从曾孙,贝子福存第八子。雍正十三年(1735),封三等镇国将军,任兵部左侍郎。乾隆元年(1736),改古北口提督。二年,官甘肃巡
赫哲族旧时帽子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桦皮帽。因以桦树皮制作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尖顶大檐,与斗笠相似,上绘有各种花纹和云卷。夏季戴之既遮阳光,又能蔽雨。
见“台失台吉”(649页)。
见“捺钵”(2037页)。
裕固语音译。亦称撂抛子。用皮条或毛绳制成的一种古老的抛石工具。双折一米左右,折处较宽大,有一小兜,放置石块,用臂力抡转绳子,待加速至一定程度时,将绳子的一头松开,即可将石块抛出。放牧时用以抛石驱赶羊群
清代蒙古地名。治所在前苏联乌斯特一卡美诺哥尔斯克,原为准噶尔部辖地。康熙五十九年(1720),沙俄扩张主义者利哈列夫率兵侵入斋桑湖失败后,夺取该地建立要塞,遂为其长期霸占,并被当作蚕食中国西北地区的前
见“布占泰”(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