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
见“莎车”(1827页)。
见“莎车”(1827页)。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伊逊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伊逊河在齐齐哈尔东,与屯河(今汤旺河)、伊春河相近。
?—1824清朝将领。四川新都人。回族。清朝将领许世亨之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由武举袭爵,为头等侍卫。五十九年(1794),补湖北兴国营参将,署黄州协副将。嘉庆元年(1796),随湖北巡抚惠龄
世职官名。清代列帝的侍卫官。顺治间(1644—1661)置,于散秩勋旧及后裔内奉特旨恩授,随时宜而增设,无定员,秩视二品。其制如康熙七年(1668)定,恩格德尔额驸、巴克贝勒之归附先诸蒙古人,令其后裔
见“普剌”(2289页)。
见“李彝敏”(1045页)。
见“毛明暗台吉”(361页)。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金代契丹语音译。地名。“冒离”意为“马”,“纳钵”意为“行在所”合之则为皇帝歇马驻跸之地。即金上京。见“上京”(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