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花剌子模”(999页)。
1844—1917清末大臣。字星垣。广州人。回族。先世汉军旗籍。同治三年(1864),入广州同文馆习外语,成绩优异,曾助英国人三顺编著《三顺文法》、《英语拼音》,被“两广方言学堂”采为课本。参与《国际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元管户系指过去业已登入户籍而在重新括户时情况没有变化的人户。
见“迈孜木杂特”(742页)。
一种小型的半地穴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意为小型地窨子。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多作为冬季住房。一般向地下挖2—3尺深长方形坑,大小依人口多少而定;顶上用一二根粗木作梁,搭上檩、椽,支起楔
见“过折”(575页)。
彝语音译,意为“冤家械斗”。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主家支之间的血族复仇。汉语俗称“打冤家”。※兹目和※诺伙贵族集团,利用家支组织的力量进行血族复仇,争夺土地、财物、奴隶,解决婚姻纠纷等。如某人亲属被杀或财
书名。自明永乐十一年(1413),贵州始建行省以来,历明、清、民国相继修纂该省通志,共达8部之多。其中明修有嘉靖本,谢东山、张道纂;万历本,沈思充、许一德纂;崇桢本,龙文光纂。清代有康熙本,曹申吉、潘
见“阿失帖木儿”(1234页)。
见“忽汗海”(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