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必帖木儿
元朝宗王。又译只必铁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孙,※阔端子。中统初,因附忽必烈汗,为阿里不哥党阿蓝答儿等所掠,困甚,赐银800余两。继与巩昌元帅李庭玉追执西蕃叛首火都。至元九年(1272),筑新城成,赐名永昌府。后改为路,自是人称永昌王。十二年,遣所部从西平王奥鲁赤征吐蕃。十八年,分封常德路47740户为食邑。武宗至大三年(1310),又以西凉州田租赐之。不久卒。
元朝宗王。又译只必铁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孙,※阔端子。中统初,因附忽必烈汗,为阿里不哥党阿蓝答儿等所掠,困甚,赐银800余两。继与巩昌元帅李庭玉追执西蕃叛首火都。至元九年(1272),筑新城成,赐名永昌府。后改为路,自是人称永昌王。十二年,遣所部从西平王奥鲁赤征吐蕃。十八年,分封常德路47740户为食邑。武宗至大三年(1310),又以西凉州田租赐之。不久卒。
见“斜离底”(733页)。
清代宗室郡王嫡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二等。多罗郡王和多罗贝勒之女,不分嫡生庶出,咸系“多罗格格”美称。初制,郡王之格格应封时,均以封为县主。康熙四十五年(1706)廷议,其侧福晋所生之女同与嫡出者一例
见“毗加可汗”(1649页)。
书名。明王在晋(字明初,今江苏太仓人)撰。17卷。天启二年(1622)三月,作者任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坐罪归籍,于崇祯十一年(1638)撰成此书。记事起万历四十六年(1618)四
见“穆亮”(2555页)。
即“鸿台吉”(2117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初为察哈尔林丹汗属下。天聪六年(1632),率众归附,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杨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高太监及侯总兵。师还出边时,又败太平寨兵。五年(164
元朝大臣。又译忽都带儿、忽都察儿等。蒙古人。世祖至元三年(1266),任中书左丞相。四年,降平章政事。七年,复为左丞相。十二年,请上皇帝、皇后尊号,未获允。二十一年,赐其怯薛江南户钞武冈路新宁县5千户
蒙古习俗。凡蒙古人骑马,皆随身携带马鞭,其俗不得将其带入居室或指人,否则即被认为对主人蛮横和有敌意。亦不得以鞭打来袭的家犬,因此举被认为对主人的不敬。此俗由来已久,西方旅行家普兰诺·迦宾尼《蒙古行纪》
见“西夏文大藏经”(7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