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蒙古贵族葬俗
蒙古帝王后妃及贵族显宦死后,皆采取秘葬形式,入殓处不设陵墓。《草木子·杂制篇》:“用梡木二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大小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送至其直北园寝之地深埋之,则用万马蹴平,俟草青方解严,则已漫如平坡,无复考志遗迹。”葬地插矢以为垣,阔逾30里,逻骑以为卫,令专人护卫之。为以后寻觅葬所以祭祀计,葬后在葬地杀一骆驼子,以后欲祭祀时,则以所杀骆驼母为导,视其踯躅悲鸣之处,则可得知当初埋葬地点。
蒙古帝王后妃及贵族显宦死后,皆采取秘葬形式,入殓处不设陵墓。《草木子·杂制篇》:“用梡木二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大小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送至其直北园寝之地深埋之,则用万马蹴平,俟草青方解严,则已漫如平坡,无复考志遗迹。”葬地插矢以为垣,阔逾30里,逻骑以为卫,令专人护卫之。为以后寻觅葬所以祭祀计,葬后在葬地杀一骆驼子,以后欲祭祀时,则以所杀骆驼母为导,视其踯躅悲鸣之处,则可得知当初埋葬地点。
古代通关津,过口卡时使用的一种凭证,即通行证。汉代亦称“传”。《周礼》郑玄注:“传,如今移过所文书”。刘熙《释名》:“过所,至关津以示之也。”“传,转也,转移所在,执以为信也。”《三国志·魏志·仓慈传
见“杂字”(838页)。
?—1320元朝大臣。又译脱忒哈、秃秃合、秃忒哈、秃土哈。蒙古阿儿剌氏。广平王※玉昔帖木儿第三子。袭广平王爵。延祐六年(1319),由御史中丞进御史大夫。七年正月,仁宗卒,奉皇太后答己旨,与中书右丞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又作臈惹洞长官司。元置,以向孛烁为总管,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五年(1372)改属永顺宣慰司,令田世贵为长官。清代,因长官田仕朝归诚,令袭原职。雍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原件见拉鲁所编《巴黎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藏文写本目录》823号卷子。公元792—794年,在吐蕃逻娑(今拉萨)佛教内部发生“顿渐之诤”,即顿门与渐门观点之诤,对于在赞普赤松德赞主持下的这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
见“五路把都儿台吉” (267页)。
中国历代典籍对游牧民族毡帐的统称。又称穷庐、穹闾、毡房、毳帐、百子帐、帐幕、蒙古包等。是各族游牧民饮食起居、会客、从事手工业和畜牧业生产等的重要场所。有关匈奴、乌孙、鲜卑、柔然、突厥、回纥等帐幕结构情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