叟兵
见“叟”(1703页)。
见“叟”(1703页)。
俗称“小军机”(150页)。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互助县一带。每年农历六月六日于五峰山(在今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垣,因山峰形似五指,故名)举行。五峰山翠峰青峦,雾披云裹,泉水潺潺,风景优美。每逢节日,山上山下锣鼓喧天,人来人往川流
见“元朗”(229页)。
西夏监军司名。建年不详。驻地天都山(今宁夏海原县西)。备御宋泾原。
见“阿里万户”(1223页)。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详见“热苏的拉”(1857页)。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卡地喀哇寺、喀的喀寺、卡地沟寺,清代汉文文献称静宁寺。“卡地喀”,藏语意为“乌鸦嘴”。在青海民和县。宗喀巴弟子索南桑布于明永乐年间(1403—1424)建。为民和县内格鲁派较大寺院之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蒙古语音译,意为“灵巧”、“助手”。准噶尔兀鲁思官员,主管王府事务。内佐台吉理家务,外则负责抽收牧厂税务,差派、征收山南回部徭赋及接待布鲁特使者等。定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