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伴
见“贝非”(313页)。
见“贝非”(313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
清末新疆地方官员。原为游牧于帕米尔一带的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的军政中心由郎库里移至木尔加木后,与千户长沙依木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
旧城名。蒙古语作“库库河屯”——“青色的城”。即今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中部、黄河支流大黑河以北。战国时,地属赵国云中郡,秦、汉仍之;东汉末至隋为鲜卑、柔然、突厥诸游牧民族活动地区,所在平原水草丰盛,
?—1530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世望。※赵铉子。年少聪颖,自幼入官学攻读诗书。父卒,袭卫指挥使职。弘治十七年(1504),以安定卫王子千奔率部扰沙州(今甘肃敦煌),奉命率临洮卫本部兵前往堵击,遏制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战国时越人。越王无疆为楚所败,其子孙遁处江南海上,有自立为王者,欲与魏通好,牵制楚国。受越王遣,前往南海求得犀角、象齿及吴江楼船、会稽竹箭等献予魏王。魏王“乃起师送越王往荆,栖之沅湘”。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至元二十六年(1289)十二月,蒙古别乞怜部民众,因不堪官吏之征索及驿站之劳役,发动起义,掳走管理驿站的脱脱禾孙(查验官)塔剌海等人,断绝了驿道,阻碍了元廷使臣的往来及物资
书名。一称《哈密至准噶尔路程》。不分卷。作者及成书时间不详。据近人推测,似为雍正十二年(1734)侍郎傅鼐、学士阿克敦出使时其随员所记。叙事始于十二月二十三日,迄于正月二十八日。首站始于额尔特木尔,末
维吾尔族农具,似板锄。
参见“布侬”(4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