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万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官名。清代在西藏、四川、甘肃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六品,给予印信、号纸。有的属于临时封赠,多数无印信,只颁给号纸或委牌,不世袭。管理本小支事务。供征调,随官军出征。
古碑铭。北周保定二年(562)立。原为陕西耀县塔坡圣德寺藏物,现存该县文化馆。碑称造像者“一百人”,现能识别者94人。其中羌姓※同氏(铜鞮羌)67人,荔非氏1人。公孙氏
?—1939明初将领。安徽定远人。回族。明大将常遇春妻弟。初隶常遇春帐下,以作战勇敢,累立战功,擢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1371),从傅友德、汤和伐蜀,克绵州(今绵阳),夏主明升(明玉珍之子)降。五
见“沙不丹”(1126页)。
西魏宗室女。大统十七年(551)六月,应突厥和亲之请,西魏文帝将其嫁于突厥汗国创始者阿史那土门伊利可汗。为中原王朝与突厥汗国首领和亲通婚之始。
契丹族习俗。冬至之日,杀白羊、白马、白雁,各取其生血和酒。契丹皇帝北望拜黑山(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境内之罕山),奠祭山神,每岁是日,五京进奉纸造人马万余副,祭山而焚之。其俗甚严,非祭不敢近山。契丹黑山,如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1901—1968又化名吉岱峰、王西、赵福等。内蒙古土默特旗三两村人,蒙古族。8岁起读私塾,1915年入土默特高等学堂。“五四”时期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参加和领导学生反帝爱国运动。1920年入归绥中学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①元代云南镇西路大赕火头。傣族。镇西路总管阿兰之父。至治二年(1322),其孙3陈与兄镇西路总管䚟朵争夺领地,要求䚟朵划给土地和人民,被拒绝,遂诉之于阿吾,共发难,占领不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