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渣儿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元俟析部。是称见于《新唐书》。《新五代史》和《五代会要》记为黑讫支部。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奚族部落首领※可
见“孛老站道”(991页)。
?—1746清朝大臣。蒙古内喀尔喀巴约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恩格德尔曾孙。自官学生袭三等甲喇章京,授头等侍卫。累迁正黄旗护军统领、镶蓝旗蒙古都统。雍正三年(1725),署甘肃将军。四年,还京,授正黄旗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469—499北魏宗室。字思直。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太和九年(485),封河南王,加卫大将军,授侍中、中都大官。改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领吏部尚书。后为都督南豫郢东荆
金大臣。本名阿里剌。女真族。完颜氏。隶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世宗大定十年(1170),以皇家近亲,充东宫护卫,转十人长,授御院通进。二十四年(1184),从世宗幸上京。翌年,迁符宝郎,进吏
?—1804清朝将领。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回族。乾隆二十七年(1762)武举。翌年获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三十三年(1768),任山东武定营游击。三十七年升德州营参将。三十九年(1774),参予镇压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为前藏四品代本。曾任驻瞻对官员。光绪二十八年(1902),补授噶伦,翌年,因办事乖戾革职。三十二年(1906),噶勒丹池巴罗布藏坚参呈称,其尚袭有乾隆帝赐予其祖先的札萨克台吉
?—1733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康熙三十年(1691),由亲军授蓝翎侍卫。四十二年(1703),任二等侍卫。四十三年,察探黄河河源,视察河流经流诸处,将目击绘图进呈。四十九年(1710)
藏族部落名,又作温珠固族。在青海省北门源县城东,东界甘肃天祝县,南至浩门河以南之卡素峡、多哇沟与互助县为界,西临仙米部落、北界甘肃省,有今门源县珠固乡全境。包括珠固义他、瓦查、录本科、旺加本、卫寿五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