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宛
又称“帕耗”。傣语音译,意为“寺奴”。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对佛寺内奴隶的称呼。其来源有因欠佛寺钱粮无力偿还而卖身,也有因犯了宗教法规被罚为奴,还有一部分是生活无靠投奔寺院而沦为奴隶。在佛寺内不仅要侍奉佛爷、祜巴和服各种杂役,而且还要担负耕种佛寺田,收入全部交给佛寺。解放后被废除。
又称“帕耗”。傣语音译,意为“寺奴”。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对佛寺内奴隶的称呼。其来源有因欠佛寺钱粮无力偿还而卖身,也有因犯了宗教法规被罚为奴,还有一部分是生活无靠投奔寺院而沦为奴隶。在佛寺内不仅要侍奉佛爷、祜巴和服各种杂役,而且还要担负耕种佛寺田,收入全部交给佛寺。解放后被废除。
我国古代南方民族地区以蕉葛纤维织成之布。亦称蕉葛布。据杨孚《异物志》:“芭蕉,叶大如筵席,其茎如芋,取之为丝,可纺织,女工们为絺绤,今交趾葛也”。岭南各地俱有之。左思《吴都赋》把蕉葛与越升并提,“焦葛
见“巴达哈伤”(414页)。
西域古河名。见《元史·耶律希亮传》。清《西域图志》作玛纳斯郭勒,《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纳斯河,《水道提纲》作马那思河。准噶尔语音译,“玛纳”意为“巡逻”,“斯”意为“人”。以“滨河有巡逻者”得名。
即“乌师庐单于”(347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天德五年(1153)改汴京路置。治所在南京(今河南开封),辖有开封、归德、河南3府,邓、许、毫3个节度使州和陕、毫(贞祐三年升为节度使州)、陈、蔡、郑、颍、宿、泗8个防御州及睢、单、
原始社会介于氏族和部落之间的社会组织。通常由一个母氏族分裂的几个女儿氏族结合而成,或为二个以上有共同利益的氏族之联合。同一胞族各氏族互称兄弟(或姐妹)氏族,同一部落不同胞族的氏族互称从兄弟(或从姐妹)
781—798吐蕃赞普。又称托波牟尼赞普。汉籍作足之煎。797—798年在位。赞普※赤松德赞与蔡邦萨玛杰之子。生于杰玛宫。崇信和极力扶持佛教,每年举行“四大供”或“四大祭祀”,即分别在桑耶寺、拉萨大昭
官署。明洪武年间(1368—1398),为平定东北故元割据势力和控制东北蒙古内侵,特在大宁建立基地,戍兵屯田,设驿站,加强军事力量。洪武二十二年(1389)五月,明军在击溃捕鱼儿海(今贝尔湖)元主脱古
清代哈萨克大(乌拉)玉兹分支部落名。又译卫逊鄂拓克。18—19世纪主要分布于伊犁河流域等地。乾隆二十三年(1758)归附清朝。先民即汉代乌孙,为大玉兹的主体部落。据学者考证,今哈萨克语中的“比”(bi
清代湖南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泽虹子。雍正元年(1723),袭宣慰使职。荒淫凶暴,连年与舍把长官彭泽蛟、彭祖裕、彭泽虬等互相劫杀。二年,以追缉彭泽蛟为名,潜结容美土司(治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