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尔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内外事务者习惯上亦称之。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内外事务者习惯上亦称之。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刻石。石刻上圆下方,现仅存右上角,不及全碑四分之一。所刻内容与唐乾陵无字碑上所刻《※郎君行记》相同,额题残存“大金皇弟都统经略”8字,大都磨平,仅“大”、“都”2字隐约可辨。碑文
见“捏古伯”(1854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康熙时大学士※伊桑阿妻,雍正时云南总督伊都立母,诰封一品夫人,著有《绚春堂吟草》。
党项部族名。地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县西北)境。首领折罗遇。本附属于党项拓跋部首领李继迁,署代州刺史。宋雍熙二年(985)四月,宋将王侁于银州北击败之,斩首3600级,生擒80人,获兵器180余件,马、牛
地方志书。清檀萃(字岂田,号默斋,安徽望江人)撰。作者乾隆四十三年(1778)至滇任禄劝知县,后掌省育才书院。仿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而作,惟成大志多记见闻,而萃多钞录旧书。成于嘉庆四年(1799),凡
见“耶律朗”(1303页)。
壮族民歌体裁。亦称“勒脚欢”。普遍流行于壮族各地。有五言、七言或五七言嵌句,每首多为四句,也有八句、十二句和不定句。五言四句称“欢”,七言四句称“歌”。皆押脚韵与腰韵。如第一句末字取“0”韵,第二句第
见“儋耳国”(2516页)。
契丹部族名。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所俘※奚族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兵马司(一作东北路女真兵马司)。
元末明初云南阿迷州土官。彝族。又作和宁。元末承袭阿迷州万户府土官。明洪武十六年(1383),亲自赴京朝贡。十七年,予诰敕冠带,实授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土官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