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济户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十三年(1276),此类户入籍的约占北方户数的十分之一(18万余)。二十六年,悉改为全科户。
元初北方户类之一。指协同全科户(科取全部赋税的户)承担赋税,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主要是漏籍(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老弱、析居等户。因缺少丁力产业,故免全科。至元十三年(1276),此类户入籍的约占北方户数的十分之一(18万余)。二十六年,悉改为全科户。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南诏三个掌管赋税官之一。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见“塔克世”(2158页)。
藏语音译。后藏地方贵族家族之一。全称班角楞布。家族成员中有:噶准班角楞布索诺木扎什,始见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有关著作。五十七年(1792)奉命往哈剌乌苏地方调查士兵逃亡事;道光十年(1830)
(1639或1640、1642—1724) 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首领。又作阿玉气。客烈亦特氏※和鄂尔勒克曾孙。出生时,适逢祖父书库尔岱青率众西徙额济勒河(前苏联伏尔加河)。因年幼,未同行,育于外祖父巴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古运河名。春秋末年伍子胥率吴师伐楚时在太湖上游地区开凿的一条人工运河。据《天下郡国利病书》引《东坝考》:“春秋时,吴国阖闾伐楚,用伍员(伍子胥)讨,开河以运粮,今尚名胥溪河。”从太湖西南与长江沟通。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永宁河西。洪武十六年(1383)置。设大使、副使各一员。十九年革,分置雅州、碉门两茶马司。主要同大、小金川及康定等地少数民族贸易。易法,与河州茶马司相似。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管家的称谓。每个议仓设若干人,分别管理寺院的金银、牛马、粮食及行政事务。均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委任其亲信充当,3年一换,如没有贪污,可连任。
?—1757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副都统喀齐兰孙,吏部尚书凯音布子。初袭骑都尉。雍正元年(1723),迁郎中。五年,袭世管佐领。九年(1731),官兵部左侍郎。十年,充八旗通志馆副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