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火不思”(39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即“速末水”(1840页)。
?—1772清朝将领。索伦人。姓纳喀氏。隶黑龙江镶白旗。乾隆二十二年(1757),以马甲从征准噶尔,俘罗达什札卜,晋二等侍卫。霍集占(即小和卓)据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叛,从将军兆惠营于黑水河,被围3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副将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三等副将对等改称为一、二
?—805唐朝官员。原籍安息(今伊朗东北部与苏前联交界一带)。本姓安。幼时为宦官骆奉先抚养,改姓名为骆元光。及长,从军备宿卫,积劳至镇国军副使。建中四年(783),德宗以兵变出奔奉天(今陕西乾县),华
书名。亦名《北虏风俗》。明朝兵部尚书萧大亨著。成书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书前有作者自序,正文由匹配、生育、分家、治奸、治盗、听讼、葬埋、崇佛、待宾、尊师、耕猎、食用、帽衣、敬上、禁忌、牧养、习尚
见“木鹿城”(257页)。
唐宋时中国南方少数民族泛称。一作洞僚,亦称峒民、俚僚、乌武僚、西原蛮、黄峒蛮、侬峒蛮。以其居地多溪峒而得名。分布在中国南方各省山区。首领称“峒主”,或“峒首”、“峒官”,居民称“峒民”,或“峒丁”。以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