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种法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以保证全苗,争取农作物增产。
也称区田法。即把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耕作法。此法早在战国时就出现,汉时有所发展。前秦建元七年(371),苻坚以境内干旱,教百姓区种之法,以蓄水保墒,并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以保证全苗,争取农作物增产。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绥满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女真野人首领巴思答木、咬纳等50人来朝,与阿剌山等4卫同时设立。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
藏语音译,意为“花朵”。县名。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东南部。雅鲁藏布江纵贯其境。县人民政府驻墨脱村。旧设宗(相当内地县)。约清光绪七年(1881)由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噶朗王建宗并委派宗本(相当内地
毛南族血缘氏族组织。又称“疆”。明嘉靖以后兴起。主要流行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上南、中南、下南地区和邻近县市毛南族谭姓中。共分“吊轻”、“离轻”、“汉轻”、“龙轻”、“虑轻”、“唐轻”、“赵轻”、“马轻”
清外蒙古喀尔喀四部诸盟之一。以赛音诺颜部24旗会盟于齐齐尔里克地方而得名。东界土谢图汗部,南临大漠,西与北接札萨克图汗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地兼耕牧,有矿产及盐池。清代直隶理藩院。民国初年,由驻库伦办
见“合不勒罕”(835页)。
我国许多民族信奉的神之一。今内蒙古阿荣旗地区鄂温克人旧时也供祭。偶像为一大二小的3个女人,悬挂在※“仙人柱”内,位在※敖教勒神(祖先神)之下,其他神之上。小孩得麻疹时祭祀,祈祷其保佑平安。
见“张承奉”(1181页)。
土司名。元置。至元十二年(1275),思州安抚田景贤内附,以其地置军民安抚司,治所在龙泉(今贵州凤冈县)。十八年(1281),改为宣慰司,兼管内安抚使。二十一年(1284),改隶顺元等路宣抚使司,复降
解放前伊犁乌孜别克族学校名。初创于18世纪70年代末,原为乌孜别克清真寺宗教学校,初仅能招收学生40—50名。20世纪初,规模扩大,教学内容逐步向现代化过渡。30年代时发展成为正规制小学,改名为“鲁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