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胡太后
见“宣武灵太后”(1747页)。
见“宣武灵太后”(1747页)。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
碑铭。清代驻日喀则、定日两地进藏官兵关于修建庙宇的刻石。记述两地官兵鉴于后藏常遭水、旱灾,岁收欠稔,自愿捐资约百两,仿内地庙宇规制,在日喀则旧城内建寺一所,名曰红庙(藏语称“拉康玛波”)塑像供奉,以求
见“野里知吉带”(2046页)。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1119—1178金大臣。本名娄室。女真族。纥石烈氏。回怕川(今吉林省辉发河)人,后随父太宇徙居宣宁(今内蒙古凉城东北)。聪敏忠正,善决断。天会(1123—1137)中,被选中为女真字学生,送京师。曾
见“缚喝”(2416页)。
①契丹语官名。又译作“吐里”。为※奚六部之官。一说全称“奚六部秃里太尉”。亦常称“奚秃里”、“奚六部秃里”、“奚秃里太尉”等。《辽史·萧拔剌传》:开泰(1012—1021)年间“累迁奚六部秃里太尉。”
书名。元耶律楚材撰。楚材号湛然居士,故以名集。14卷。以诗为主,仅第8、13、14诸卷稍以书序碑记错杂其中。《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谓其“编次殊无体例,疑传写者乱之”。书中有扈从成吉思汗西征时所作诗60余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见“天山”(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