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舞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巴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
即“肃慎”(1547页)。
傈僳族语音译,意为“重逢调”。傈僳族民间叙事长诗。为傈僳族叙事长诗中流行最广、影响最深的优秀作品之一。主要情节是:一对相爱甚笃的男女青年,男方因拿不出几头牛作聘礼被迫离乡做苦工;女方则为父母所逼,嫁给
土族语称“秀苏”,意为“花袖衫”。青海互助地区土族民间传统青壮年女服。以两袖由红、黄、绿、蓝、紫五色布或五彩绸套圈做成而得名。相传古代土族妇女勇敢善战,后来逐步转为操持家务,从事农耕生产。为表达对戎马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文王大钦茂(737—793年在位)之世,曾数次随使团聘日。唐大历十四年(日本宝龟十年,779)秋,随高泮弼访日,任通事。在日期间,因同行铁利部首领要求座次在其上,发生争执。日本太政官
布帐篷。赫哲语音译。“昂库”亦作“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人冬季外出狩猎的临时住所。过去用者不多,解放后多采用之。
又作桑耶寺兴佛盟书。赤德松赞执政之时(798—815年),在今拉萨河下游建噶琼多吉英寺之后,决心在吐蕃永世弘扬佛教。为此召集王妃、小邦王子、宰相钵阐布及各级文武大臣共同盟誓兴佛。所立盟文以金字写在磁青
见“不落夫家”(270页)。
亦名跳神。原系壮族师公做“道场”时的舞蹈,今改进为壮族民间舞蹈艺术。流行于广西河池、南丹、宜山、来宾、柳江、鹿寨、融安、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起源于唐代。宋代名闻京师的桂林傩舞,乃其前身。表演者1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