刬马军起义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隆庆年间(1567—1572),柳州府属迁江县的北三(今属来宾)、来宾县的北五和柳江县的三都、五都等处壮族农民举行武装起义。因义军擅长用毒弩打仗,箭无虚发,人强马壮,矫健轻捷,屡胜明军骑兵,故名。义军常以百为群,四出攻打州县。数年间,先后攻克来宾、武宣、平南、藤县、贵县、南宁等地。但因无坚固根据地,军行所至,得而复失,终被明军镇压。
见“仆朋”(318页)。
生鱼片。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吃生鱼肉的一种方法。早期,他们将捕得的鲟、鲤、蝗、白、胖头、草根等鱼洗净,切成大片蘸盐当饭吃,称之为“塔布卡”(刹生鱼),是赫哲人的上
见“裴满达”(2448页)。
见“杨诏”(965页)。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指腹订婚。多在姨表、姑表、舅表之间结此亲。也有彼此虽非亲戚,但关系融洽,想通过联姻继续保持密切联系者。通常是在双方女眷怀孕后便言明,倘是生一男一女即结为亲家。解放后,这种婚俗已基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唐朝纳抚新罗和※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唐高宗总章(668—670)年间初置,以安顿新罗归附民户。侨治良乡县之古广阳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1:归义县。后废。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信安王李祎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清代后藏官员。藏族。后藏昂仁地方军官。为康济鼐属下官员。后苗颇罗鼐参加1727年卫藏战争,当两军激战于江孜时,叛颇罗鼐,遣人持密信向对方告密,暗约前藏军乘颇罗鼐之阿里军和当雄蒙古援军未到江孜之前,一举
古县名。汉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置,为玄菟郡所领三县之一。自始元五年(公元前82)起为郡依郭县。西汉时县治故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兴京老城附近,境内有辽山(今辽宁清原县东北三通背岭)、辽水(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