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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家支制度

旧时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以父系血缘集团进行统治和自保的制度。大小凉山彝族奴隶社会没有出现统一的、完整的政权组织机构,诺伙(汉称黑彝)家支担当其职能。家支虽残存着氏族组织的外型和某些特点,但实质上已蜕变成奴隶主对奴隶实行专政的有力工具。所谓家支,是家、支、户的总称。家,彝语称“措西”或“措加”,即姓氏,如吉狄家、比祖家、洛伍家等,就是姓吉狄的,姓比祖的,姓洛伍的。一般是两个字,也有一个字或三个字的,如马家、甘家、阿勒比家等,均用祖先的名字为家姓。家之下分为大小若干支,彝语称“此杰”,用分支的第一代祖先名字命名。支以下是户,即个体家庭,彝语称“措布”。诺伙家支的特征是:(1)有共同祖先、共同姓氏、父子连名谱系;(2)有较稳定的居住地域。唐宋时期还不断迁徙,元明以来渐趋定居。各家支所属的被统治等级,也住在同一区域内,家支间的疆界不容侵犯;(3)家支内部严禁通婚,违者处死;(4)某家庭因故需要出卖或典当土地,本家支成员有购买优先权。某户绝嗣,本家支内的亲属,依血缘关系远近为顺序继承遗产;(5)保护本家支成员,对贫困者给以资助,对遭外人欺凌者给予支援,对被杀者进行血族复仇;(6)各家支皆有非选举,非任命而是自然产生的头人德古、苏易。在冤家械斗或对外战争中,有冲锋陷阵的英雄一“惹科”或“杂夸”。有家支大会一蒙格;(7)家支有公共火葬场、墓地及安放祖先灵牌的固定地方。根据习惯法,其职能是:(1)维护诺伙奴隶主贵族等级的神圣地位、特权和人身不可侵犯;(2)保护诺伙等级的私有财产不受损害;(3)保护诺伙等级对奴隶和隶属民的绝对统治地位,对任何敢于反抗的阿加、呷西奴隶,都要毒打、卖掉甚至残杀。对大规模的奴隶、隶属民起义,几个家支联合镇压;(4)保护本家支的利益。为了向外掠夺财富、土地及人口,几个家支可以暂时联盟,发动战争。除诺伙家支外,被统治的曲诺及由曲诺下降的阿加、呷西也有家支。他们被视为具有彝族血统,所谓“彝根”。这种家支形式上类似诺伙家支,如有父子连名谱牒、家支头人、家支会议、家支名称等。不同的是,同一家支的成员分属于曲诺、阿加、呷西不同的等级,而同一等级的人,又分别从属于土司、土目及诺伙家庭,被分割统治,力量涣散。家支谱牒不系统、不完整。此类家有二重性:一方面保护自身的利益,向兹目、诺伙进行斗争;另方面是诺伙家支的附属品,为奴隶主的统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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