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脑毛大”(1901页)。
清代纳西族第一个进士。字遂可。云南丽江大研里人。雍正十年(1732)举人。乾隆元年(1736)丙辰科进士。选翰林院检讨,后仕至侍讲学士。至解放前夕,其家门仍挂有“进士及第”匾额。
参见“滚课”(2465页)。
572?—727唐代佛教译经师。本名达摩流支。译言“法希”。姓迦叶氏。南天竺人。婆罗门种姓。12岁出家,学声明数论,精通咒术、阴阳谶纬。60岁时皈依佛教,从耶舍瞿沙学经论。后到各地游历、讲法。武则天长
?—185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喜塔腊氏。道光时,由内阁贴写中书,充军机章京,官至署督粮道。咸丰二年(1852),授湖北巡抚。次年,以太平军沿江东下,攻兴国州田家镇,官军失利,被革职留任。太平军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马群”,“达”意为“头目”、“首领”,即是管马群的头目,汉译“牧长”。是太仆寺、上驷院及旗王府所置的官员,掌放牧、繁衍、训练马匹等事。从六品。
见“蒙古勒津”(2336页)。
元朝官员。唐兀人。本河西人,夏兀纳城钤部官穆苏和勒善子。姓其祖名虎,因以为氏。从讨李璮有功,以承事郎知万户府事。从李恒下襄阳,又从徇地江西,破刘槃、熊飞诸军,凡定江西州7、福建州3、广东州14。护送宋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
傣语音译,意为“自己的田”或“我的田”。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制度下村民在份地以外的荒山野地开垦的私田。按领主的规定,这种私垦的土地,享有3年不交官租、不缴赋税的优待;3年后便得交租纳税,5年即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