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农村公社

农村公社

原始社会人们按地域结合、生产资料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亦称农民公社、毗邻公社、地域公社、土地公社,简称村社。狭义专指农业公社,广义包括游猎公社、游牧公社等非血缘性组织。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的发展,交换的频繁,一些独立的父系家庭公社和脱离原公社的个体家庭,为生存需要,与毗邻不同血缘居民之间的依赖性增强,往来日益密切,遂以地缘为基础联合成为农村公社。其构成大致有如下几类:以某个父系家庭公社为基础,吸收外氏族的若干个体家庭组成;本民族若干不同血缘的个体家庭组成;不同民族相邻的个体家庭组成。村社的显著特点是地缘性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二重性。山林、牧场、水面、荒地等生产资料属村社公有,共同公用。耕地所有权属于村社,划分给各家使用,定期调剂或重新分配,实行公有私耕。房屋、宅旁园地、生产工具、牲畜等归个体家庭私有。村社的前期,各家聚族而居,有共同地域、村规、节日和宗教活动,民主推举村社头人,或由各家族长组成管理机构。村社后期,头人由选举转为世袭,耕地由定期分配变为延长分配直至停止,好地和公社财产被头人侵占据为己有,村社成员逐渐成为被剥削的对象。两级分化加深,村社最终被阶级社会取代。农村公社在某些民族或地区延续时间较长,并以变异形态存在于阶级社会中。古代夏、商的“邑”,齐、鲁的“”或“书社”即为农村公社的次生形态。20世纪40年代一些少数民族也保留着不同类型的村社或其残余。布朗、基诺、珞巴、佤、阿昌、德昂、哈尼、傣、门巴等族的农民公社,鄂伦春族的游猎公社,哈萨克、蒙古等族的游牧公社,高山族雅美人的农民公社和渔民公社等。一说中国农村公社有三种交替发展的形式:一是以土地国有制为基础的亚细亚公社,包括西周的井田公社,曹魏的屯田公社,北魏至唐朝的均田公社;二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家族公社;三是作为封建大土地所有制附生物的宗法公社。

猜你喜欢

  • 苏寅孙

    西夏大臣。年少力学,善属文。夏桓宗时(1194—1205)以世荫授秘书监。天庆九年(1202)正月,被遣使金贺正旦。襄宗应天二年(1207)十二月,又为贺生日使使金。为人刚正不阿,遇事敢言无所忌。神宗

  • 承智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82—886年,凡5年。

  • 济勒弥

    即“吉里迷”(681页)。

  • 都知兵马使

    官名。唐代藩镇自置之部队统率官,称兵马使,其权尤重者称兵马大使,或称此职名。宋代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李德明在位时亦设置。

  • 耶律挞不也墓志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 五功释义

    清代伊斯兰教著作。全称《天方五功释义》,亦称《一斋五功义》。刘智撰。63章。该书用中国儒家性理学说解释伊期兰教念、拜、斋、课、朝“五功”及其意义。分三部分:前七章综述“五功”之原因,中二十五章以仪、法

  • 乌里雅苏台卡伦道

    清代西北地区台站道之一。康熙三十五年(1696),清军进军西北过程中陆续建立,至乾隆二十年(1755),固定的台站已有:索果克、味和尔、嘎鲁图、乌兢、勒达盖图、乌尔鲁、昌吉斯台、那林楚布里克、库兰阿吉

  • 丰绅殷德

    ?—1810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和坤之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赐名。五十四年(1789),尚固伦和孝公主,命在御前行走。五十五年,授散秩大臣。寻管理御膳房、造办处事务,兼武备院卿。五

  • 赵枢赞

    清初甘肃临洮藏族首领。字翼池。※赵师范次子。初事帖括,自以世家旧勋,“徒事章句”,无以承先人之志,遂弃文就武,于康熙五年(1666)中武举。十二年(1673),随清军南下讨伐吴三桂,命率部从靖逆侯张勇

  • 延初

    前秦末主苻崇年号。394年,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