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士所穿的一种轻型铠甲。以金属或絮棉制作。用金属环相扣连缀而呈网状之※锁子甲即属此。清太祖努尔哈赤曾披此种甲征战。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努尔哈赤制定八旗兵临阵军纪:“当兵刃相接之际,披重铠执
?—1759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一译阿布都瓜卜。乌什人。乌什伯克※阿济斯和卓子。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达瓦齐败遁乌什。与弟霍集斯计擒之,献于清。继疏请释归霍集占兄弟辖部众。次年,霍集
即“陆荣廷”(1189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秽貉、秽貊、貊,单称(一作秽、、)或貊(一作貉、貊),也与其他族连称貉狄、胡貉、蛮貉、夷貉。有说与
元朝诸王封爵之一。至顺二年(1331),知枢密院事伯颜受封,赐金印。一说将其列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
即包衣骁骑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总管内务府大臣统辖,以府属各司官员兼治营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各设包衣参领5人,皆以郎中兼职,从三品(支四品俸),以掌印理事;又各设副参领5人,轮流值月以掌管禁
见“乙毗咄陆可汗”(5页)。
亦称“蛮甲”。古代南方少数民族用各种皮革制作的护身衣。据《蛮书》载,唐时南诏军士多用犀牛皮制作甲胄。《岭外代答》言宋代瑶人以熊皮为甲胄。《桂海虞衡志》还说,诸蛮中以大理国的象皮甲胄最佳,装饰精美,坚厚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意为“巡视卡伦的人”。管理在卡伦供差的维吾尔族农民。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