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儿忽
即“巴儿忽”(407页)。
即“巴儿忽”(407页)。
金大臣。本名纳合。契丹族。耶律氏。幼孤,事母以孝闻名。辽亡降金。主完颜宗弼帅府文字事,任左班殿直。天眷(1138—1140)初,从元帅于山西。后历任行台吏、礼部主事、工部侍郎、左司郎中。天德(1149
见“四馆四里”(555页)。
?—535北魏大臣。河南洛阳人。鲜卑长孙氏(拔拔氏)。魏上党王长孙道生曾孙,殿中尚书长孙观子。原名冀归。6岁降袭上党公。孝文帝以其幼承父业,故赐名稚(《北史》,避高宗治讳,写为幼),字承业。史称其聪敏
?—1842中亚浩罕汗国首领。又译玛达里、迈玛达里、买玛特·爱里、迈买底里。本名穆罕默德·阿里。乌兹别克族。道光二年(1822),兄爱玛尔汗卒,袭汗位。因年轻,政权为明巴什阿哈胡里、迈玛特习普里把持。
亦称伊斯兰教历。中国旧称回历或回回历。参见“回回历”(781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白水羌所建政权。一说从邓至开始,世为豪首,因以名号。传至像舒治,称王。政治中心在今甘肃文县镇羌堡一带,辖地包括文县以西,宕昌以南,汶岭以北,即白水江中、上游地区。宋文帝时,王像舒耽遣使
亦作状达、专达等。满语音译,汉译“什长”,即十户或10人之长。清初满洲等族居民住户中和军事组织中基层单位的管辖人。(1)满族村屯居民中,每以10户立一长;遇出猎,亦以10人立一长。于游牧部落蒙古中,制
即“弘吉剌”(644页)。
?—1738清朝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岱布次子。康熙五十五年(1716),兄阿喇布坦卒,子幼,遂袭札萨克多罗郡王。雍正九年(1731),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凌。十年,随额驸策凌败准
?—1513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