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山前卫。正统十一年(1446)十月,塔山卫都指挥佥事弗剌出奏其所辖地广人众。为便于管理增设此卫,以弗刺出掌之。次年,颁给“塔山左卫之印”,其北面款“礼部造,正统十二
北洋政府关于蒙旗垦务的法规。袁世凯政府借口保全各蒙旗公众土地,于1914年2月,制定此通则。内容主要为:凡蒙旗出放荒地,无论私有、公有,一律须由札萨克行文该地方行政长官报经中央核准。蒙旗土地应由政府出
唐代南诏国第七世王寻阁劝年号(809)。仅1年。
见“夷水”(759页)。
藏族军民反抗英侵略军的战斗。清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下旬,英军侵入江孜后,力图攻取交通线上的重要据点乃宁寺。前线代本米林巴和民兵首领顿热娃指挥昌都、塔布和工布僧俗民兵800名,据寺抗击侵略军,在寺
金宗室、大臣。本名吾母。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人。女真族。完颜氏。大定二年(1162),充护卫,积功授彰化军节度副使,入为都水监丞,累迁中都(今北京)、西京(今大同)路提刑使。徙知归德府(今
元代地名。在今新疆青河县南。1248年,蒙古大汗贵由(定宗)西巡至此,病卒。
清代新疆工矿名。位于今巩留县西北之哈什,乾隆三十一年(1766)置。有矿工百人,每年产铅六七千至1万余斤。除拨运宝伊局铸钱外,余运贮惠远城供制铅丸用。六十年(1795),因生产不敷供给,复于厄鲁特营驻
契丹王朝官署类称。《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北面朝官指掌管契丹军民事
1680—1733清朝官员。畲族。字玉霖,别字任庵,号鹿州。福建漳浦(今云霄县)人。幼年丧父。聪颖好学,刻苦自励。17岁,离家泛舟于闽、浙、粤沿海,以开阔眼界。经9次乡试俱落选,但其文才已被时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