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者讨温千户所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
见“耶律贤”(1302页)。
清代新疆伊犁携眷驻防兵。乾隆二十九年(1764)自黑龙江徙置。初有兵1018名、眷属数千名。自立1昂吉、6佐领。设领队大臣1人、正副总管各1员。乾隆三十二年(1767)复增2佐领,设八旗,分左右两翼。
碑铭。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高宗弘历撰文。碑存北京孔庙。碑文记载平定大金川(另有乾隆十四年告太学碑)后,莎罗奔侄索诺木袭土司职,侵扰邻近土司,又联合小金川僧格桑,与各土司构兵,抗拒地方官。清军再次
见“和硕特西右翼中旗”(1453页)。
1701—?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译车楞端多布、车楞敦噜布、策凌端多布、策凌敦多克。※阿玉奇汗之子。初随父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六月,陪同阿玉奇汗会见清廷
渤海国宗王。一说为※大元义子。唐贞元十年(794)正月,率30余人赴唐朝贡,受唐封右卫将军同正,余皆拜官有差。
见“木杆可汗”(259页)。
明朝中叶以后形成的※哈达、※乌拉、※叶赫和※辉发四部的合称。“扈伦”又译“呼伦”、“忽喇温”。因皆从忽喇温南移,故称。居地大体南至太子河、浑河、纳阴,北达科尔沁、郭尔罗斯,东抵张广才岭,远达海滨,西接
彝语音译。意为“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过年时,※曲诺、※瓦加(阿图阿加)两个等级每户必须向主子交纳半个猪头、1斤酒;主子家逢有婚丧嫁娶等事,必须交纳鸡、酒、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