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1838—1854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幼名丹增热西。蒙古族。道光十六年(1836)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二世圆寂,二十四年(1844)春,由广觉寺主事喇嘛寻访到两名转世幼童
见“贝子庙”(314页)。
蒙古族已婚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型。亦作练垂。元明时期即甚为流行。明人萧大亨《夷俗记·帽衣》载:“若妇女,自初生时业已留发。长则为小辫十数,披于前后左右。必待嫁时,见公姑,方分为二辫。末则结为二椎,垂于两耳
蒙古族喜爱的文娱活动工具之一。蒙古语称“沙帖尔”。有棋子32个,两人对奕,每方16个。棋子雕有形象的“王爷”、狮、虎、豹、骆驼、车、马、卒等。走法与汉族的象棋大同小异,按规定位置布局,无河界限止。坐着
本称《纪年》,亦称《汲冢纪年》。书名。西晋武帝时(265—290)在汲郡(治今河南汲县西南)战国魏襄王墓中发现的以竹简写成的魏国编年史。原有13篇。记上起黄帝(一说起自夏、殷、周),下迄魏襄王二二年(
见“柳中”(1575页)。
见“不落夫家”(270页)。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按照各地区人口的疏密、能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4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2将。演习即为大府主将,演览为副将,掌管本府乡兵的调派、训练、兼理行政事务。
书名。明朝瞿九思撰。成书于万历四十年(1612),全书14卷。176篇,分地区编次。以列传体记述万历(1573—1619)初年到中期各地(包括少数民族)起义及官府的镇压;南北各少数民族与中央的关系。书
?—1593明朝东府第七代土司。青海民和(一说西宁)人,土族。※李南哥七世孙,李崇文子。明嘉靖四十年(1561),袭指挥使职。万历十一年(1583)中武进士,升锦衣卫正堂。次年任南镇抚司佥事。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