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牛租地租制度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社会关于牛租地租制度。(1)开垦的山荒、鱼塘,如有业主,5年后交租;5年后如业主索讨,应支付开荒费。(2)所租牛只被人偷盗,除赔偿牛外,应交牛租。(3)租牛尚未种田即死去,不必赔牛;如牛病死,赔一半;如牛因耕地死去,按价赔偿。如已耕犁完毕,将牛送还主人,数天后才死去,无赔偿责任。(4)租田耕种者将田退还田主时,要送腊条2对,槟榔4头。
即“温得”(2281页)。
古族名。乌蛮的一支。“虚恨”意为“高山后面的人”。宋时其住地东接马湖(今四川雷波县),北毗忠镇(四川峨眉县境),南抵邛部川(今四川越西县),即今四川省峨边、马边一带。为马湖37部落之一。绍兴八年(11
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官钤辖。与宋麟州将王文郁战于开光州,力屈请降,补宋朝供奉官。以夏国相梁乙埋命杀其爱女,羁管其家口,乃谋归夏。事觉,宋神宗下诏纵归之,给以口粮路费。命经
即“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444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隆布、上隆布两部之合称。玉树25族之一。牧地跨通天河。多住河西。东界称多、扎武、拉布寺,南临拉休等族,西北抵玉树、扎武。有百长3名,属民600余户。耕牧兼半。百户驻迭达庄。信
?—407十六国时期鲜卑多兰部首领。又作没奕干。为本部帅,率众驻牧高平川(今宁夏境内黄河支流清水河),故又称高平鲜卑。东晋穆帝升平四年(360),领众数万降前秦,被苻坚徙置于塞外,封安定北部都尉。孝武
吐谷浑氏族、部落名。以部为氏。原为鲜卑的一支。晋太康年间(280—289)随吐谷浑西迁今甘肃、青海一带,居曼头山(今青海共和西南)。为吐谷浑国诸部之一。鲜卑拓跋氏所建北魏政权中,亦有匹娄氏,为内入九十
见“阁院寺”(1728页)。
隋唐时东北少数民族名。一作靺羯。来源于挹娄(肃慎)。其名初见于北齐河清二年(563),为南北朝时“勿吉”同音异译(一说为勿吉转换读音而成靺鞨,今有人认为是“貊貉”转音)。下分众多部落,著名者有粟末、伯
“隔蔑”,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大隔蔑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是宫下另有一抹里名“小隔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