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地养民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献通考》(十七、《田赋》)载:“郭尔罗斯前旗为镇国公旗牧地……,乾隆年间(1736—1795),始开藩禁,借地养民”。后汉族农民来蒙地者日多,滞留不去,遂设官管理,并划蒙旗之地别置州县。后逐渐形成旗县并立。
清廷允许开放蒙地以消纳内地过剩农业人口的权宜措施。清廷原禁止汉族农民进入蒙古地区开垦土地,后因内地灾荒,大批贫困农民流入蒙古地区寻求生计,乃稽弛禁令,允许暂留,从事耕地,谓之为“借地养民”。《皇朝续文献通考》(十七、《田赋》)载:“郭尔罗斯前旗为镇国公旗牧地……,乾隆年间(1736—1795),始开藩禁,借地养民”。后汉族农民来蒙地者日多,滞留不去,遂设官管理,并划蒙旗之地别置州县。后逐渐形成旗县并立。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
即“蒙古源流”(2337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古州名。①古为西戎地。春秋及秦、汉为羌、胡所居。北魏孝昌二年(526),改鄯善镇置,治所在西都县(今青海乐都县)。隋大业三年(607),改置西平郡。唐武德二年(619),复为鄯州。贞观十五年(641)
清末新疆喀什噶尔白山派头目。又称托合提·马木提艾来姆。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同治三年(1864),乘当地回族人民起义之机称王,占据喀什噶尔回城,实行宗教统治。不久,被柯尔克孜族封建主思的克伯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男子日常广泛使用的一种长刀。刀长约50—60厘米,宽5—6厘米,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护身武器,俗称“万能工具”,男子出门大多随身佩带。
见“那颜”(928页)。
参见“那曲”(927页)。
见“作唐”(1088页)。
见“室点密可汗”(17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