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侯利
十六国时期敕勒(高车)斛律部首领。北齐名将※斛律金之高祖。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为※“高车六种”之一。北魏天兴五年(402),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者仅十之二三。率残部归附北魏,受封孟都公。史称其“质直勇健过人,奋戈陷阵,有异于众”。“处女歌谣云:‘求良夫,当如倍侯。’其服众如此。”善用五十蓍筮吉凶,深得拓跋珪赏识,命其少子曷堂内侍。卒,谥忠壮王。
十六国时期敕勒(高车)斛律部首领。北齐名将※斛律金之高祖。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为※“高车六种”之一。北魏天兴五年(402),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者仅十之二三。率残部归附北魏,受封孟都公。史称其“质直勇健过人,奋戈陷阵,有异于众”。“处女歌谣云:‘求良夫,当如倍侯。’其服众如此。”善用五十蓍筮吉凶,深得拓跋珪赏识,命其少子曷堂内侍。卒,谥忠壮王。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见“正统临戎录”(480页)。
汉代匈奴诸王之一。又作浑邪王。领昆邪部驻牧汉张掖、酒泉诸边郡一带。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与匈奴休屠王等同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击破,丧师数万,其子及相国亦被俘。惧单于问罪,与休屠王共谋欲附汉。旋因休
见“设”(923页)。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见“札合敢不”(434页)。
古沃沮族境内名城。有人认为,其后漏“溇”字,“沟溇”,高句骊语,意为“城”;“买沟溇”,即“买城”,地在今朝鲜咸镜北道之会宁。三国魏正始六年(245),毋丘俭征高句骊,其王奔此避难。一说此为《沃沮传》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期楚及楚国境内诸民族之泛称。又称蛮荆、楚蛮。分布在江淮流域的荆州(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西部,四川东部,贵州北部、东部,河南与陕西南部)。属古代九州之一。西周金文中,楚又名荆,故名。
又名内务府官庄,亦称皇庄,是清朝皇帝的私产。顺治元年(1644)以后,清政府在畿辅圈占田地,收民投充,设立银庄132所,后又陆续增设粮、棉、盐、靛庄和瓜、菜、果园,分布在直隶(河北)和奉天(辽宁),至
西夏大臣。夏仁宗时(1140—1193)官翰林学士、武功大夫。乾祐元年(1170)正月,奉使贺金国正旦。工于书法,且善制笔,取西北地区所产之黄羊尾毫为笔,国中多效之,遂以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