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侯利
十六国时期敕勒(高车)斛律部首领。北齐名将※斛律金之高祖。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为※“高车六种”之一。北魏天兴五年(402),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者仅十之二三。率残部归附北魏,受封孟都公。史称其“质直勇健过人,奋戈陷阵,有异于众”。“处女歌谣云:‘求良夫,当如倍侯。’其服众如此。”善用五十蓍筮吉凶,深得拓跋珪赏识,命其少子曷堂内侍。卒,谥忠壮王。
十六国时期敕勒(高车)斛律部首领。北齐名将※斛律金之高祖。其部原居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为※“高车六种”之一。北魏天兴五年(402),乘柔然社仑可汗为北魏所败,进入高车之机,举兵掩击,大败柔然军。恃胜不备,为社仑所败,斛律部众得脱者仅十之二三。率残部归附北魏,受封孟都公。史称其“质直勇健过人,奋戈陷阵,有异于众”。“处女歌谣云:‘求良夫,当如倍侯。’其服众如此。”善用五十蓍筮吉凶,深得拓跋珪赏识,命其少子曷堂内侍。卒,谥忠壮王。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或译宰生,一说又称三温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丙兔台吉子。部名威兀慎(畏吾儿沁)。嘉靖三十八年(1559),随祖、父进入西海(今青海),逐走原右翼异姓领主亦不剌部下卜
?—1177西辽承天太后,1163—1177年执政。契丹族。西辽创建者※耶律大石女,仁宗※耶律夷列妹。绍兴十三年(1163),仁宗卒后奉遗诏权王国事,号承天太后,下年,改元“崇福”。七年(1170),
古称入贡为荒服。《史记·匈奴列传》:周武王“放逐戎夷泾、洛之北,以时入贡,命曰‘荒服’。”其后200余年不绝。周衰,始断。
我国哈尼族使用的拼音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尼族没有与自己的语言相适应的文字。50年代初,国家组织人力对哈尼语进行了调查研究,于1957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经国家民委批准后,于1
西夏符牌名。铜质,一般呈圆形,径5厘米左右。有穿。正面刻西夏文“防守命令”四字,背刻西夏文,多草率不辨。为西夏军中值宿守卫者所佩之信牌。
1823—1850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初名奕约,号西园主人。仁宗※颙琰第四子瑞怀亲王绵忻子。道光八年(1828),袭郡王爵,更名。卒,谥敏。著有《乐循礼斋诗稿》8卷及《古欢堂文集、诗集、诗余》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原为一种树名,转指特异功能木碗的称谓。当地工匠采用此树的瘤疙瘩或根部制作成器,故名。制作工序与※格育雅古相同。器型为侈口鼓腹,矮圆柱形足、平底。木质细密,花纹别致,镶嵌
?—761唐朝将领。高句丽人。王氏。入居营州(今辽宁朝阳)。以功授右卫将军、关西兵马使,从征九曲(今青海东南部黄河曲流处)。玄宗天宝十三年(754),加金城郡(今甘肃兰州市)太守。翌年,兼太常卿,充元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
见“切脱恰特尔” (1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