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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丁

清代八旗制度下未被选中披甲和佐领内超编的多余成丁之谓。①挑甲考试不及格者。旗制规定:凡年满十八(初期定为十五、十六),或身高五尺以上者,即可选充披甲(八旗兵)。因受各佐领披甲定额所限,通常是披甲限额内缺出或佐领分编时,成丁才有机会挑补八旗兵。补缺之前,须经马箭、步箭等测试,是谓“验缺”。凡经验缺而落选者,称为余丁。②佐领内谥额人丁。旗制:佐领的编制以丁定额,各个时期有所变化,先后定以三百、二百、一百三四十丁。由于人口的滋长,佐领所容纳的丁数,实际已超出同时期的定额,多余的部分,也称为余丁。金德纯《旗军志》载:“余丁不任征伐,国有大役即以役之”。平时接受一定的技艺训练,以备战时应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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