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池公
魏晋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杨氏所建仇池国君主的称号。东晋咸康三年(337),前仇池国君杨毅族兄杨初袭杀毅,并有其众,自立为仇池公,称臣于后赵。后又称藩于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晋封杨初为仇池公。此后,仇池国君多沿用此号,东晋、前秦等也往往以此号封之。
魏晋南北朝时期略阳清水氐杨氏所建仇池国君主的称号。东晋咸康三年(337),前仇池国君杨毅族兄杨初袭杀毅,并有其众,自立为仇池公,称臣于后赵。后又称藩于东晋。穆帝永和三年(347),晋封杨初为仇池公。此后,仇池国君多沿用此号,东晋、前秦等也往往以此号封之。
僧官名。明清时封藏族地区一些管理若干支土民的僧人首领为国师,秩正五品。颁给诰命,赐予银印,3年一贡,依例世袭。清代有甘肃番部珍珠族国师,化族国师等名号。隶僧录司。
清代西藏贵族。藏族。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兄。公爵罗布桑年扎之子。道光二年(1822)到拉萨。四年(1824)。袭父爵及庄园。同年,又获乾隆五十七年(1792)没收的布塘家族宇妥庄园。
元明四川彝族土官署名。元至正中(1341—1368)改永宁路置。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土官宣抚使归明,改为永宁等处军民安抚司,移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七年复升宣抚司,秩正三品。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清代著名蒙医。著有《医典第三部词解》,对《四部医典》第三部中的名词作了诠释,全书54页,为藏蒙文对照手抄本。
?—1739清代新疆哈密王公。维吾尔族。※额贝都拉达尔汉伯克孙,哈密扎萨克一等达尔汉※郭帕伯克长子。生于肃州。及长,归籍。康熙五十年(1711)父死,受命袭爵。次年,进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会
清政府直属牧场之一。位于张家口西北。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大同边界,北抵察哈尔正红旗。东西距150里,南北距65里。厂官吏驻齐齐尔汉河地方。其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左翼前旗一带。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
参见“藏币”(2567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额布根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