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北方和东北古族名。一作秽、;有说《诗经·大雅·韩奕》“其追其貊”之“追”,即。是“貊”的单称(一说与貊是两个族称,周初至春秋初才混合为一族)。有人认为,
即“五国城”(263页)。
元代专指破损之钞。又称烂钞。大都及诸路设交钞库(又称行用库)作为兑换机构,以昏钞易新钞(又称料钞),每贯纳工墨费30文。由库官监视司库辨验确系真钞,别无挑剜接补诈伪短少,即准予调换。凡贯百分明,微有破
吐蕃城名。清译作总噶尔城。今青海平安驿。公元11世纪初,当地吐蕃首领李立遵迎立吐蕃王朝赞普后人唃厮啰为赞普,自立为相,一度成为河湟吐蕃的政治中心。其城分东西2垒,广8里,北依山,南枕湟水。后,成为唃厮
清朝官员。黑龙江索伦人。乾隆二十三年(1758),从将军兆惠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县),濒黑水河为营,力战有功,擢索伦总管,赐号齐克齐巴图鲁。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伊克昭盟北部。明初为东胜卫西界。陕西榆林卫河套地,后入蒙古。清分别为鄂尔多斯左翼中旗及右翼前末旗牧地。光绪三十一年(1906)以其地巳垦,置厅,寄治萨拉齐厅包头镇。1912年改县
清代新疆锡伯族聚居单位。乾隆二十九年(1764),清政府为加强伊犁边防,自盛京(今沈阳)移锡伯族千余名官兵及其眷属,至新疆伊犁河南岸驻屯,计口授田,使自耕自食。以所部分八旗,每旗设一屯,故称“八屯”。
延边朝鲜族人民反对官府、※乡约勒索的群众运动。民国初期,和龙县豪绅陈天障和县知事杨培祖勾结,设立所谓“总社”(地方行政机构),除向人民征收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外,又以征收“入籍费”为名,要每户朝鲜族交现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
502—569西魏、北周官员。字永宾。鲜卑段氏,先世辽西(一说辽东)石城人。晋幽州刺史※段匹䃅之后。曾祖段愄为北魏黄龙镇将,遂迁至高陆河阳(今陕西高陵县)。魏正光(520—525)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