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元初畲族起义军首领。畲族,广东循州(今龙川县境)人。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正月,为配合闽、粤、赣等地畲、汉族人民大起义,率循州畲、汉起义队伍,攻赣州,掠宁都,据秀岭,声势浩大。后被招抚,降元。同年
见“毗伽可汗碑”(1650页)。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卓特巴次子。初授闲散台吉,隶兄子贝勒诺尔布班第之左翼右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
宋代邈川(今青海乐都)吐蕃部落首领。※温逋奇之孙。其父一声金龙死后,继为部落首领。邈川一带部落多归之。统率部众28族,有兵6万余人。辖地西接董毡,南距黄河勺家族,东界咱家族,北邻夏国。熙宁六年(107
清代四川雷波厅土官。彝族。姓阿卓。其先,元时受封,明洪武四年(1371),赐姓“杨”。世袭雷波(今四川雷波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土官杨喇哇投诚,授雷波厅千万贯土千总,颁给印信、号纸。领
见“耶律宗真”(1315页)。
1130—1198金大臣。盖州(治今辽宁盖县)别里卖猛安奚屈谋克人。女真族。粘割氏。贞元(1153—1156)初,以通女真字试补户部令史,转尚书省令史。大定七年(1167),选任吏部主事,后任右补阙、
参见“乌喇特中旗”(349页)。
见“叶克书”(539页)。
1796—1854清代文学家、史学家、诗人。回族。字子萧。河南固始县蒋家集人。幼聪颖,拜光州回族大儒马彭为师。道光十五年(1835)中举。曾任河南学使吴巢松和陕西学使周元祯幕僚,主讲于关中书院和同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