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趾郡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今越南河内东之天德江北岸)。东汉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一说十七年),曾被骆越女首领征侧、征贰姊妹聚众攻占。后被马援军斩杀,传首洛阳。隋平陈朝后废。大业初曾改交州为交趾郡。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今越南河内东之天德江北岸)。东汉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一说十七年),曾被骆越女首领征侧、征贰姊妹聚众攻占。后被马援军斩杀,传首洛阳。隋平陈朝后废。大业初曾改交州为交趾郡。
505或515—562西魏、北周将领。昌黎徒何(即徒河,今辽宁锦州)人。其先世为鲜卑慕容氏,后归北魏,赐姓豆卢,柔玄镇将豆卢苌(一作长)之子,楚国公※豆卢宁弟。少有识度。初随兄事侯莫陈悦,后附宇文泰,
赫哲语音译,亦作“希克”,意为“神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赫哲族萨满的神衣,形似对襟马褂,早年用龟、四足蛇、短尾四足蛇、哈蟆、蛇等爬虫皮拼缝而成,20世纪30年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
参见“宣徽院”(1747页)。
①元明时期蒙古的大领地。蒙古语音译。亦作兀鲁昔、兀鲁孙等。原意为“百姓”。随着蒙古部族、民族、国家的产生,也表示部族、民族联合体,并有了国家的含义。如蒙古部落联盟称为“蒙兀儿兀鲁思”。蒙古汗国建立后,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吐鲁番维吾尔族人所建的旗分。准噶尔势力崛起后,吐鲁番即处于准部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康熙五十九年(1720),吐城大阿珲额敏和卓等代表民愿遣使向清请求内附。雍正三年(1725),清
见“朵甘思”(840页)。
见“比粟”(189页)。
苗族的一支。其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杂有红色而得名。自称“果熊”(苗语译音)。操苗语湘西方言。主要分布在今湘西、鄂西南、川东南及黔东等地区。详见“苗族”(1335页)。
藏语音译,又作囊生。意“家中饲养的”,通常译作“家奴”。旧时西藏属民中的一个等级的称谓。其中绝大多数不占有任何生产资料,没有自营的经济,衣食靠主人供给,得世代在主人家中或庄园内从事各种劳役,主人可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