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古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交换婚

交换婚

一种集团与集团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交换妻子或丈夫的婚姻形式。萌芽于两合氏族外婚制阶段。当时禁止男女在本氏族内互相婚媾,而是甲乙两氏族结成互婚联盟,各以对方氏族之异性为夫妻。此称直接交换婚。由于两个氏族之间男女人数很难大体相当,以及生产进步与自然选择作用等的影响,在两氏族交换之外还有三氏族或多氏族之间的三角交换或多边交换。进入交换圈的氏族越多,男女人数也容易达到平衡。此类交换亦称间接交换婚。氏族制解体后,交换婚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表现为2个家庭或两个男子之间互换女子。通常有3种情况:第一为对等交换,即2个男子各以一个姐妹或血缘近亲女子互换给对方为妻。若交换两家同时举行婚礼,又名“同期交换婚”。各民族中过去流行的姑舅表婚或姑舅表交错从表婚,虽系交换婚的特殊形式,仍属对等交换范畴。第二为优惠交换。可分为2类:一为“信用交换”,即男子当时无适龄姐妹与对方互换,而是承诺将来还给对方一女,便先得到妻子;二为“任意交换”,即得到新娘的男子,获准今后有条件时还给对方一女为妻,无条件时可以不还。第三为补偿交换。在阶级社会里,妇女被视为男子的私有财产,双方男子在交换时,按新娘的美丑、年龄确定女子的身价,由身价低的一方向身价高的一方支付一定的实物或现金,作为补偿。中国古代不少民族盛行交换婚;南诏王阁罗凤之姐嫁白崖诏主生时傍,时傍又将女儿嫁给阁罗凤;鲜卑慕容元真把女儿嫁给昭成帝什翼犍,昭成帝遂以烈帝女妻慕容元真;北凉沮渠牧犍亲自把妹妹送给北魏太武帝做左昭仪,不久,牧犍即娶到太武帝的妹妹武威公主;东西魏帝室竞相与柔然可汗阿那瓌行交换婚,结为姻好等。20世纪四五十年代,土、裕固、哈萨克、赫哲、畲、黎、珞巴、傈僳、高山族中的曹人和布农人、彝族支系他鲁人、福建宁化汉族客家人等,均存在两个男子互换姐妹为妻的风俗。通过姑舅表婚或交错从表婚以达到换妻目的之婚俗,更在许多少数民族中不同程度地保留着。交换婚造成不少毫无爱情的婚姻,但也有学者认为,它有助于限制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婚的发生,有利于巩固一夫一妻制。

猜你喜欢

  • 风神祭

    朝鲜族祭祀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相传夏历二月一日,风神将携带女儿或儿媳降于人间,十五至二十日之间返回天庭。俗信风神带女儿来,则年内风大干旱;带儿媳来,则年内风调雨顺。故百姓往往于当院设坛

  • 李守贵

    ?—1056西夏官员。党项羌族。夏景宗时(1032—1048)为大臣野利遇乞部下掌出纳官。又为李元昊宠妃没藏氏幸臣。毅宗福圣承道四年(1056)九月,受没藏氏遣至屈野河巡视,回报其兄国相没藏讹庞侵耕宋

  • 趉胡吕乌甘豆可汗

    唐贞观九年(635)太宗授吐谷浑王慕容顺之封号。见“慕容顺”(2438页)。

  • 大辽

    即“大辽水”(81页)。

  • 享堂

    地名。古浩门县属地。在今青海民和县东北约2500米处。据《元和郡县志》,浩门县为东汉置,属金城郡。因县治临浩门水而得名。北周时废,并入广武(今甘肃永登)。唐初始有“降唐”名称。宋为唃厮啰辖地。明定青海

  • 洪基

    见“耶律弘基”(1308页)。

  • 八剌

    ?—1271察合台汗国第六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察合台之曾孙,也孙都哇之子。初随从忽必烈汗。至元二年(1265,一说三年),奉忽必烈命归汗国执政,废斡儿干纳擅立之木八剌沙,自立为汗。背叛元廷,夺取元

  • 阿沙赤

    见“阿沙”(1192页)。

  • 达赖喇嘛六世

    见“仓央嘉措”(321页)。

  • 御前大臣

    清帝的近臣。清圣祖玄烨以内廷事务缺少统领之人,因而从内廷诸勋戚中挑选,特设此职,无定员,秩视一品,凡乾清门以内侍卫、司员诸务皆命统辖。帝王出宫、巡幸,命其扈从,或代宣王言,名位优重,例戴花翎。嘉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