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见“罗垒云端”(1419页)。
十六国之一。铁弗匈奴所建。该部为南匈奴单于裔,右贤王去卑之后。世居今陕西北部长城内外,以游牧为业。晋孝武帝太元十六年(391),为北魏所破,在※赫连勃勃率领下臣附于后秦姚兴。安帝义熙三年(407),举
清代后期布依族农民起义。因起义地点在贵州独山州丰宁上长官司(简称“上司”),故名。清咸丰四年(1854)初,布依族农民领袖杨元保之父因抗捐被捕入狱而死,当地农民奋起,共推其子斋教(白莲教教派之一)首领
西域古河名。见《隋书·西域传》,流经石国(今中亚塔什干)。《新唐书·西域传》:流入中国称真珠河,亦曰质河。又云: “捍(今费尔干纳)东临叶叶水。《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作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首领。名习尔,又作习尔之。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73)在位。与唐保持友好关系,间有使者往来。时契丹益强,“土宇始大”(《契丹国志》卷1),已将奚族部落役属其下,一次对奚战争,“俘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521南北朝时期柔然贵族。郁久闾氏。※丑奴、※阿那瓌族兄。官居俟力发。北魏正光元年(520),柔然内讧,可汗丑奴又兵败于高车阿至罗,为其母俟吕陵氏及大臣所杀,众立丑奴弟阿那瓌为主。立经十日,示发不
金朝官员。渤海王室后裔。任南京留守判官。贞元三年(1155),南京(今河南开封市)宫殿大火,因罪杖80,削官三级。大定二年(1162),随元帅左都监徒单合喜攻宋。以宋将吴璘以20万兵围德顺(治今宁夏隆
哈萨克族社会组织。或称“塔衣帕”,即部落。由若干※乌鲁(氏族)组成。其头目称“比”,或由其他大牧主、大宗教头目担任。初由选举产生,后逐渐转为世袭。负责处理本部落大小事务,征收税赋,解决民事刑事案件和各
辽代募民耕种闲散土地的一种制度。统和十五年(997),辽募民耕种滦河流域的空旷土地,十年内不交租税,是为在官闲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