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清文鉴
即“清文鉴”(2106页)。
即“清文鉴”(2106页)。
见“元诩”(227页)。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清代白族学者。字恕先,亦字裕亭。云南赵州(辖今凤仪、弥渡)人。祖籍山西洪洞县师村。先世随明将沐英出征云南,因功被封为世袭指挥,落籍赵州,世代与白族交往、通婚,融入白族。少孤,勤奋耕读。乾隆六年(174
见“费雅喀”(1771页)。
即“刘承钧”(864页)。
?—1758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字文子。西噜特氏。议政大臣宪德子。乾隆十年(1745)进士,授庶吉士。十五年(1750),充日讲起居注官,历任侍讲学士、广西乡试副考官、祭酒。出任提督河南学政。十六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藏语音译,意为“商官”。据史载、早在唐代,吐蕃已有此种官职,掌管商务。后藏区多有此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指负责藏区地方、部落及寺庙商业经营的人。由公众推举或指定辖区内富商充任。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清代封爵统称。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和辅国公6等。原为对满洲贵族的专用封号。后亦用以封赠某些民族上层人物,有宗室、蒙古、回部(维吾尔)、唐古特(藏族)王公之分。宗室王公又称八旗王公,皆冠宝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