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引莫贺咄
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时各又分裂若干部,凡25部),南室韦诸部首领称※“余莫弗瞒咄”,北室韦诸部首领用此称。其下每部有※“莫何弗”三人副之。
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时各又分裂若干部,凡25部),南室韦诸部首领称※“余莫弗瞒咄”,北室韦诸部首领用此称。其下每部有※“莫何弗”三人副之。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1514—?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及永谢布领主。全称博迪达喇鄂特罕台吉,汉文史籍作我托汉卜只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六子。少年时即立志剿灭其叔乌巴繖察之子阿济、实喇兄弟,占据其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候补知州沈潜修纂。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成书。手抄本。两函10册,共20卷。卷一参修姓氏、凡例、星度、建置;卷二巡幸、公署,卷三疆域、职官;卷四山川、学校;卷五典礼、田赋
我国维吾尔族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新疆维于尔自治区,使用人口约722万(1990)。另外,在中亚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廿共和国有22.8万(1989)人使用这种语言。维于尔语属阿尔泰
见“家素谋”(1947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1404或1405明哈密王。蒙古贵族。元封肃王※纳忽里弟。明洪武后期(一说二十五年,1392),兄卒,继为肃王。成祖即位,遣使赴哈密抚谕,许其以马市易。永乐元年(1403),遣使马哈木沙、浑都思等
又作“赀虏”。“匈奴名奴婢为赀。”(《三国志·乌丸鲜卑东夷传》引《魏略》)主要来源为战俘,其攻战“得人以为奴婢”(《史记·匈奴列传》);也有由邻族转卖者, “羌所略转卖入匈奴者合万余人”(《后汉书·南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