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驿条例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元代制定的关于驰驿及给马标准的条例。至元八年(1271),兵部重新颁行。条例规定,各路官员若奉特旨或省部明文以急务乘驿者,依旧制。三品以上官员给马5匹,四品、五品官员4匹,六品、七品官员3匹,八品以下官员只给2匹。并就若干事例作了具体规定。至元二十五年(1288)以后,多次修订,并核减了原给马数字。
见“萧孝友”(1994页)。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札萨克喇嘛。藏族。为人老成,通晓经典,僧俗倾服。咸丰三年(1853),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圆寂,在班禅呼毕勒罕出世前,依例受命管理札什伦布寺僧俗事务,赏“色哷本诺门罕”名号及印信、敕书。
?—1567明代蒙古朵颜卫首领。成吉思汗部将※者勒篾(折里麦、济拉玛)后裔,朵颜卫都督※革兰台长子。嘉靖二十七年(1548),父卒,袭都督职。史称其“剽悍逾于父”,曾导俺答汗入掠明境。三十六年(155
旧时傈僳族结婚时送给舅家的礼金。傈僳族实行姑舅优先婚,女孩自幼许配给舅舅家做儿媳。舅家也很早就准备耳环、手镯等订婚礼物给小姑娘佩带,作为长大后必须嫁给舅家男孩的标记。只在舅家没有男孩可以匹配或不愿娶时
见“车里”(277页)、“彻里”(1098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伊尔格齐”。蒙古语“亦儿格”意为“羯羊”, “赤”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司骟羊人”,即皇室、诸王属下牧羯羊者及掌管羯羊群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左手永平等处御
见“唆鲁和帖尼”(1865页)。
清代对京师各寺庙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北京各寺庙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驻京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北京各寺庙的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协同章嘉呼图克图管理,清政府给予特别优待。
见“撒里畏吾”(2494页)。
见“白霫”(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