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军民府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路为府,十七年升为军民府,隶四川省。清雍正九年(1731)改名昭通县,归云南省,治所在今云南昭通县。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路为府,十七年升为军民府,隶四川省。清雍正九年(1731)改名昭通县,归云南省,治所在今云南昭通县。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辽代对边防地区诸游牧民族户的称呼。又作乣户。亦称“边防乣户”。依本族旧俗从事生产,为辽守边。其衣食之源,全赖畜牧。绩毛饮湩,以为衣食。
旧时鄂温克族的一种丧葬仪式。鄂温克语音译。亦名四柱棚。流行于额尔古纳河流域地区。使用驯鹿鄂温克人死后原本进行风葬,自受东正教影响后改用入棺埋葬。入棺前,先将尸体洗净,换穿白衣后入棺,死者生前所用烟袋等
珞巴族阿帕塔尼部落方言音译。旧时供氏族祭祀用的小屋。由有一定联系的2个或3个氏族共同使用。珞巴族风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西巴霞曲流域。凡氏族内的重要宗教活动都在此举行。凡战争胜利品,在没作最后处理前,均
清代遣往新疆犯人之屯田。又称遣屯。乾隆二十一年(1756),首置于哈密塔勒纳沁。后巴里坤、乌鲁木齐、昌吉、玛纳斯、乌苏、精河、伊犁等地亦相继创设。遣犯每人授田12亩,官府按兵屯之半发给牛具、种籽。每岁
见“益仓”(1945页)。
即“牌租阿巴特”(2250页)。
伊犁清真寺名。又称买德里斯寺。乾隆五十五年(1790)建。同治四年(1865)扩修。旧有房院1处34间,能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和宗教法庭。此外尚有铺面30间,房屋31间,为伊犁地区维吾尔族
※西羌的一支。汉魏时与葱茈、白马羌分布于婼羌以西至葱岭间的西域南山(昆仑山)中。各有部落首领,与南道诸国相邻。《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称其为“月氏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