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指清代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初设的八大直隶行政区。即直隶城。初维吾尔族居域中,惟设哈密旗和※吐鲁番旗,治以札萨克(旗长);此外,“内属者回城八”,各治以阿奇木伯克,即:南疆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附之。后
?—1901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中旗人。父卒,袭土谢图亲王爵,任哲里木盟盟长。为人凶恶残暴,生活奢侈腐化。不仅滥肆征敛旗民牲畜财物,且借外债五六十万两,购买昂贵的珍玩服饰和竹石花木,修建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屯河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女真首领亦能哥、斡罗失等来朝,置卫,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鹤岗市东梧桐河流域。
清代宗室中固山贝子之女所系之称。婚期近,贝子夫人所生者以封县君,授予诰命(形式为条幅卷轴),品级相当于镇国公夫人,县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四品;贝子侧室所出之女,不封,降称宗女。其属“近支”得封者,与额驸
即“前锋兵”(1743页)。
亦名《皇朝续文献通考》。书名。清末刘锦藻撰。400卷。1921年成书。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下讫宣统三年(1911)。共分30考,其中26考同于《续文献通考》和《清朝文献通考》,余为根据清
我国侗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的20多个县。使用人口有140多万。历史上无文字,1958年创制了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侗语分南、北两个方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尼母曷烈因稍瓦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
渤海王国地方官。任铁州刺史。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国后,渤海一些州府纷纷举兵反辽。钧亦于七月率众起义。后遭辽大元帅耶律德光(后为辽太宗)攻,城破,起义失败。
见“耶律合柱”(13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