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即“蒲察世杰”(2321页)。 ②即“移剌温”(2066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之,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黎”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
满语音译,即一金斗粮米之意。原指清皇室各内管领下食月米之人,亦泛指内管领下全体满、蒙、汉等族男女。清制:皇家的轻重劳务,概由内务府所设30管领下人供役,以正副管领各30员执掌其事。王公府、公主府、盛京
朝鲜古籍名。“三国”指新罗、高句骊(丽)与百济。高丽金富轼著,成书于公元1145年,凡50卷,有朝鲜史学会铅字本和日本昭和六年古典刊行会翻印本。卷一至卷十二曰新罗本纪,历纪自新罗始祖赫居世至敬顺王凡五
古族名。唐代分布于今云南滇池、洱海地区及四川南部,为西爨的主要居民。唐时其首领多为南诏权臣。五代后晋天福二年(937),其首领段思平建立大理国。盛行佛教。以农业为主。与今白族有亲缘关系。
1277—1316元代播州土司。先世山西太原人。汉族,一说乃泸叙州边徼的少数民族。初名杨汉英,字熙载。自先祖杨端据播州始,其为第十七代土官。年5岁,父杨邦宪卒。至元二十二年(1285),随母至京,元世
见“克默而河卫”(988页)。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
蒙古部名。原为内喀尔喀蒙古。达延汗孙和尔朔齐哈萨尔迁牧于沙河和阿噜坤都伦河之源,其子乌巴什自称伟徵诺颜,始称所部为札噜特。初依附喀尔喀,后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所掠,往依科尔沁。后金天聪二年(1628),内
?—1360元朝大臣。蒙古阿儿剌氏。成吉思汗“四杰”之一※博尔术四世孙。初任宿卫,累官同知枢密院事,后罢官居家。顺帝至元五年(1339),奉使宣抚达达地,整治有司不公不法事30余件,颇有政绩,以才升知